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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資金、缺醫師 精神病人散落之憂如何解?

  • 發佈時間:2016-01-13 08:42:1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精神病患者傷人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讓社會産生一些擔憂。截至2014年底,全國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達430萬人。該如何治療、看管好這一群體?精神病醫院的醫護人員數量、診療服務能力、資金費用壓力如何?國家治療管理康復體系發展到何種程度?記者前往河北省邢臺市進行了調查。

  缺資金、缺醫師

  精神病醫院病床擺成“大通鋪”

  在邢臺,通過重性精神疾病四級防治管理網路監控,截至2015年12月,全市已從210個鄉鎮(街道辦事處)中篩查確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2.7萬餘人,並將資訊錄入了“國家嚴重精神障礙資訊系統”。但目前整個邢臺市鄉鎮級以上的精神類專科醫院共有8家,床位只有450張左右。

  邢臺市精神病醫院是邢臺唯一一家精神專科二級醫院,有職工73人,住院患者110余人。走進病區男性患者的病房,兩排病床之間的過道非常狹窄,每排之中六七張單人床擺成了“大通鋪”。據病區主任介紹,由於床位緊張,有時兩張床上需要同時睡三個病人。

  院長劉玉寶告訴記者,醫院目前是自負盈虧,儘管是市醫保和新農合的指定機構,但仍不時遭遇病人無力或不願支付醫療費用的情況。説是事業單位,但近30年來沒有任何財政資金撥付,醫院一直“在艱難中求生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精神衛生工作需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衛生工作所需經費,將精神衛生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在邢臺市精神病醫院出具的一份“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上,記者看到,該證書的有效期為2015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3日,“經費來源”為“差額補貼”,表明本級財政應該按比例向其劃撥經費。邢臺市精神病醫院的前身為“邢臺市橋東區精神病醫院”,在更名之後目前仍歸橋東區管理。記者今年1月11日聯繫了橋東區財政局,該局負責人告訴記者,此前並未向市精神病醫院在辦公經費、人員薪資等方面劃撥經費,至於未劃撥的具體原因,“由於自己剛到崗位不久,也不太清楚”。

  此外,劉玉寶説,2009年,根據全國精神衛生防治體系的建設計劃,由國家出資為每個地級市興建一所規模型的精神病醫院,每個市選擇一個縣建立一所縣級精神病醫院。按照當時的規劃和預算,國家出資2900萬元,本級財政配套1300萬元,共4200萬元。但從立項到跑完手續,已到了5年後,這時建築和安裝成本已漲至7800萬元左右。因而,目前市級新精神病醫院只能完成病房樓的修建,門診樓和醫技綜合樓的建設則陷入資金緊缺。

  最讓劉玉寶感到焦慮的,是精神類護理人員的極度缺乏。醫院現有臨床醫師19人,其中持有精神科醫師證的僅有7人,“半路出家”的中醫或西醫8名,另外還有4名助理級別的。我國開設精神類護理專業的院校非常少,為數不多的畢業生中又有不少人因為社會壓力而轉行。餘下從事精神科醫療的,也在工作中冒著風險:在該院,病區主任曾被病人打得鼻青臉腫,另一位管理人員在制止一位手持利器的病人時,左鬢角被劃傷,縫了8針。

  治不起、忌諱治

  部分精神病患者治療不力

  一方面是醫院沒有能力接收更多的病人,另一方面,則是許多病人治不起、不願治,而不治療又會加重病情,陷入惡性迴圈,埋下隱患。

  在邢臺市精神病醫院,患者住院每人每月費用在4500至4800元不等,縣級以下精神專科醫院每人每月3200至3500元不等。儘管新農合的報銷比例為65%,但部分患者仍無法支付剩餘費用。

  劉玉寶説,住院病人有相當一部分來自農村貧困家庭,常出現“家屬在給病人辦理完住院手續後,還未交費,便不見了蹤影”。目前,醫院對30%左右的患者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減免費用,對自負盈虧的醫院造成了很大壓力。

  根據精神衛生法,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許多精神病患者的家屬不願將患者送進醫院。一位患者家屬告訴記者,之所以不願公開接受治療,是擔心“村裏其他人知道後,影響孩子嫁娶”。

  這些患者,有的接受“家庭看管”,甚至出現了“用鐵鏈拴”“用鐵門關”等情況;有的則任其到處遊蕩。

  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副所長唐宏宇指出,由於缺乏一套規範、連續的治療和管理體系,相當一部分暴力型精神病人“散落民間”,已成為威脅社會公共安全的隱患。

  政府管、社會幫

  專家呼籲建立多維救助體系

  對於精神病人傷人事件,事前預防更為重要。

  河北邢臺已建立起“市精神病醫院(市精防機構)—縣衛生局(縣精防機構)—鄉鎮衛生院—村(居)衛生室”四級防治管理網路,對精神病人實施全面篩查和管理。同時在全市範圍內對精神病人做隨訪評估,要求村醫一年至少4次對已確診的患者進行入戶隨訪,並記錄至健康檔案,錄入國家系統。對於出院患者,主管醫師在其出院後15日進行首訪,此後每一個月至兩個月進行跟蹤指導,並終身持續隨訪,以便發現“苗頭”時能及時就醫。

  中國社會學會副會長石英錶示,精神衛生醫療康復不應只由衛生部門“單兵作戰”,而應成為社會系統性工程。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精神病患者的管控體系中,公安、民政、衛生、殘聯等多個機構均與此有關,但由於缺乏統籌,導致職責不夠分明,效果不夠理想。例如,對於流浪乞討的精神障礙患者,本應由公安部門協助民政部門送往精神病醫院,並由民政部門承擔相關費用。但實際上,這些病人常常被直接推給精神病醫院,最終醫院不得不展開救治,並長期墊付相關費用。劉玉寶近幾年一直在向相關部門催要此類病人的看護費用,而他形容這一過程像“擠牙膏”般艱難。

  一位從業多年的資深精神病醫師告訴記者:“病難治,更難治的是人的觀念。病人回歸社會後,社會的歧視、不接納,加之心理疏導的缺失,導致病情反覆的很多。”

  專家表示,救助精神病人應鼓勵和支援社會力量參與。建立一批集醫療服務、看護協助、心理疏導等為一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社區康復服務機構,將有助於患者的康復。

  2015年發佈的《全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5—2020年)》要求,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組織領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社會組織廣泛參與、家庭和單位盡力盡責的精神衛生綜合服務管理機制;健全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精神衛生預防、治療、康復服務體系和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

  規劃同時提出,到2020年,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要達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療率達到80%以上,符合條件的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有肇事肇禍行為的患者依法及時得到強制醫療或住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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