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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雛軍再次發難海信科龍 致使後者昨日股價大跌

  • 發佈時間:2016-01-13 08:22:51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日,出獄近三年一直喊冤的格林柯爾集團創辦人顧雛軍有了新動作。顧雛軍通過社交媒體向公安部長、主管經偵的副部長孟慶豐、公安部經偵局正式報案。報案書列舉了海信科龍觸犯《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虛假訴訟罪”的證據和線索,並指出海信科龍正在繼續犯罪。北京商報記者發現,海信科龍股票昨日收盤時大跌9.9%。

  顧雛軍所説的虛假訴訟,涉及海信科龍此前與他的多起訴訟糾紛。刑法中關於虛假訴訟罪的表述是:為牟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嚴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實際上,這並非顧雛軍首次就相關案件採取行動,在民事訴訟方面,2015年7月,顧雛軍起訴海信科龍、青島海信、海信集團等八被告,要求八被告賠償他及格林柯爾係公司直接經濟損失至少489.61億元,堪稱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金額的民事賠償案。但佛山中院裁定不屬於民事訴訟受理範圍,最終廣東高法終審裁定駁回顧雛軍上訴。

  2015年12月,顧雛軍還公開舉報廣東佛山中院三位法官,在審理其與海信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過程中,存在著嚴重濫用職權行為、枉法裁判行為。這次舉報目前沒有結果。

  不過,2015年12月,顧雛軍正式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訴訟,起訴中國證監會,北京市一中院進行了立案。

  在最新的這次舉報中,顧雛軍指責海信科龍方面“在明知科龍電器完全沒有丟失2.15億元人民幣資金的情況下,卻仍然用虛假的事實編造損害科龍公司權益糾紛為由,向法院惡意提起虛假的民事訴訟案件”。

  資料顯示, 顧雛軍是格林柯爾係的創始人,旗下曾控制科龍電器等5家上市公司。2005年7月,顧雛軍被拘留。2008年1月,顧雛軍因虛假註冊、挪用資金等罪一審獲判有期徒刑10年。2012年顧雛軍提前出獄。針對這一舉報,截至北京商報記者發稿,海信科龍並沒有做出任何回應。(金朝力 石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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