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發紅包”利誘境外債權人 擬春節前完成債務重組
- 發佈時間:2016-01-13 07:3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王 崢
為了儘快完成境外債務的重組,佳兆業擬通過大派紅包的方式爭取更多海外債券人的支援。
進入2016年不久,佳兆業便宣佈推出重組支援協議,公司承諾儘快處理建議重組,各同意債權人則承諾以其支援票據投票贊成實行建議重組所需的相關協議安排、不會採取任何強制措施和拖延建議重組的其他行動。
據悉,若債權人在協議截止日期2016年2月7日前加入重組支援協議,佳兆業將為此支付債權人在其現有票據或現有境外貸款本金總額0.5%-1.0%不等的現金同意費。
其中,在1月24日前同意協議的債權人,可獲得1.0%的現金同意費,而于其後但不遲于2月7日下午11時59分前同意的債權人,現金同意費將降至0.5%。
顯然,佳兆業方面希望通過給予境外債權人額外現金的方式,在春節前徹底解決境外債務的重組工作。
根據佳兆業的公告顯示,其境外債務總計170.38億元,其中包括約18億元2016年到期優先票據,利率為6.875%;2.5億美元2017年到期票據,利率12.875%;8億美元2018年到期票據,利率8.875%;4億美元2019年到期票據,利率9%;以及5億美元2020年到期票據,利率10.25%。
為此,佳兆業主席郭英成于2015年11月份拋出了一份重組方案,重組發行的新高息票據共18.5億美元,分為A—E系列票據,到期時間為4年—6年後,票息率由原來8.875%-12.875%降至6%-9.9%之間。同時,佳兆業將給予發行的新高息票據總額的7.0%“或然價值權”。即佳兆業普通股的30天成交加權平均價達到或超過1.96港元、2.45港元、3.07港元、3.83港元、4港元時,這項權利分別可觸發20%。
此外,債權人還可將申索的可換股債券最多100%轉換成重組後2019年到期的可換股債券,若選擇金額超過可換債券最高金額,則接受削減機制所規限。該方案每半年支付一次,票息在5%-9%之間。
佳兆業還預計將於2016年1月中旬向開曼群島大法院及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召開債權人會議,就重組方案展開投票表決。
而去年11月30日,凱易律師事務所在香港代表佳兆業債權人指導委員會的律師發佈聲明稱,主要債權人重申支援佳兆業提出的重組方案。據悉,去年3月初一部分佳兆業海外債券持有人組成特設委員會,聘請了律師事務所參與談判,凱易律師事務所就是其中之一。而目前凱易律師事務所代表的這部分債權人,其持有的佳兆業境外債券總額已經超過50%。
不過,有消息稱,雖然獲得了過半境外債權人的支援,但仍有一些反對的聲音。這部分債權人認為,佳兆業的境內重組方案票息只有極少的削減,遠低於境外票息4%的大幅度削減,內外有別令人不滿。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相比最初融創的方案,郭英成主導的重組計劃,利息比融創給出高出了至少50%,部分票據的利息甚至比原方案多出了一倍。由於境內債權人大多都持有抵押物,而境外債權人這方面所受保護較弱,從實際情況看,想要境外重組條件和境內一致,並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