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所有網站都應對傳播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 發佈時間:2016-01-11 07:1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網信辦發言人就“快播”案發表談話表示
所有網站都應對傳播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據新華社北京1月10日電 (記者榮啟涵 羅宇凡)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言人姜軍10日就“快播”案發表談話説,所有利用網路技術開展服務的網站,都應對其傳播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這是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和治理的根本原則。“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已成為網際網路業界和全社會的普遍共識,大家必須共同遵守。
姜軍表示,網路淫穢色情污染社會環境,敗壞社會風氣,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社會各界對此深惡痛絕,人民群眾要求嚴厲整治的呼聲十分強烈。網上的淫穢色情已經成為社會毒瘤,要堅決整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對製作、運輸、複製、出售、出租以及傳播淫穢物品如何處罰進行了規定,且在這兩部法律的基礎上,我國還出臺了《網際網路出版管理暫行規定》《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網際網路、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資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二)》,對通過網路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如何進行處罰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和解釋。任何在網上傳播淫穢色情資訊的網站、提供淫穢色情資訊服務者,都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姜軍表示,近期司法機關對“快播”涉黃案依法進行公開審理,將起到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