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既要規範管理也要適應行業需求
- 發佈時間:2016-01-09 15:27:4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 中國民航局《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開展通用航空經營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日前結束在網上徵求意見。有業內分析人士認為,隨著無人機行業相關法律框架的明晰,行業也有望迎來良性發展。同時,也有相關人士對“購買或租賃不少於兩架的無人機,該無人機應當在中國登記、取得適航證”等準入條款提出異議。
2015年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民航局組織制定了《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開展通用航空經營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並於2016年1月8日前公開徵求意見,計劃于2016年2月1日起實施。
徵求意見稿制定了比較嚴格的準入規定,如使用無人機經營活動,需取得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購買或租賃不少於兩架的無人機,該無人機應當在中國登記、取得適航證。另外,使用無人機人員,需要有與所使用無人機(7公斤以下及植保無人機除外)相適應的相應執照或訓練合格證。在無人機上設置無線電設備的,應取得民用航空器無線電臺執照或相應許可。
北京航空航太大學通用航空産業研究中心主任高遠洋認為,出臺無人機管理辦法對於今後規範無人機使用管理有積極意義。但考慮無人機的特殊性,並不能完全按通用航空管理辦法來操作。既要考慮無人機的安全性,也要考慮到現在無人機使用的便捷性。如做農業植保的農業合作社及農民,或個人航拍,要取得這些前置許可難度較大。
“我們希望規範無人機的管理,建立行業標準,規範行業秩序,但是無人機不能簡單按照‘通航民航’的辦法來管理。”全球鷹(深圳)無人機公司總裁余景兵説。
目前,中國已成為世界主要的民用無人機研發和生産國。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有400多家單位從事無人機研發、生産和銷售。我國的民用無人機,尤其是消費級無人機已走在世界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