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公司為網商刷信譽被查處
- 發佈時間:2016-01-08 14:29:43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報濟南消息(記者張陽陽通訊員張道前)昨日,山東省工商局召開全省工商系統2015紅盾網劍專項行動成果通報會,同時公佈10件網路違法經營典型案例,商家利用網路進行虛假宣傳,通過網路公司違法刷信譽、個人冒用公司名義從事網路經營等成為查處的典型案例。
2015年7月至11月,山東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展開了為期5個月的紅盾網劍專項行動,重點監管網路交易平臺、大型購物網站、網路服務網站、團購網站和企業官網等網路經營主體,電子産品、汽車配件、服裝鞋帽、兒童老年用品、農資及各地特色商品等成為重點監管對象。根據通報,全省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在此次專項行動中共網上檢查網站、網店39.33萬個次,實地檢查網站經營者2.9萬個次,刪除違法資訊1950條,責令整改網站1548個,提請關閉網站11個,查辦各類網路交易違法案件809件,有效打擊了網路違法經營行為。
作為典型,10項網路違法經營案例被通報,其中,近年來頻繁出現在網店經營中的惡意刷信譽案例被當做典型。
2015年7月24日,菏澤市牡丹區工商局接群眾舉報,反映菏澤市牡丹區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在網路經營中利用網路技術手段以虛構交易的形式為他人提升商業信譽。
經查,該網路公司成立於2014年11月21日,主營項目是替網店進行託管運營、協助客戶開店。該公司經營的網店託管服務中,其工作人員通過軟體操作網店的部分網路流量,另外再通過提高排名及優化組圖引入真實流量,並承諾在一個月內將託管的網店信譽刷至3顆星,其中一部分是店舖的真實成交量,另外一部分是當事人通過刷單的方式來提高其信譽度,刷單的週轉資金則是由客戶提供。
據調查,該公司利用網路技術手段,以虛構交易的形式為他人在阿里巴巴、淘寶、天貓等平臺所開店舖刷高信譽,違反了《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四)項之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並根據《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菏澤市牡丹區工商局責令該網路公司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
除此之外,濟南一家電器公司利用微信平臺進行虛假宣傳、青島某技術有限公司網路違法廣告案、威海某戶外用品公司淘寶網店網路虛假宣傳案等案件也作為典型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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