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銷售廣告禁打“學區房”旗號
- 發佈時間:2016-01-06 07:23: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買房就能上××小學”、“距國貿僅30分鐘”,從2月1日開始,這些話語不能在售樓廣告中使用了。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佈《房地産廣告發佈規定》,該規定將於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房地産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其中規定,房地産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禁承諾為購房者辦戶口就業升學
《規定》第十八條提出,房地産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此前,開發商宣傳樓盤,經常把樓盤與名校“捆綁銷售”。很多家長為了孩子的教育考慮購房,往往會以附近地段更高的價格購買所謂的學區房。但在實際情況中,不少家長遭遇了“偽學區房”,距離名校雖近卻進不了名校。
《規定》要求,從2月1日開始,除了不能出現與升學有關的內容,房地産廣告中也不能再出現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等承諾。這些曾經都是開發商喜歡抓住的宣傳熱點,以達到樓盤熱銷的目的。新規明確指出,不得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做誤導宣傳。
項目位置示意圖交通比例應恰當
規定中還提出,房地産廣告中的項目位置示意圖,應當準確、清楚,比例恰當;房地産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註明;房地産廣告涉及內部結構、裝修裝飾的,應當真實、準確;房地産廣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項目的形象、環境作為本項目的效果。
廣告如提到價格要標明有效期限
新規還規定,房地産廣告中提到面積時,應當標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並且不能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內容,也屬於禁止之列。此外,廣告中如果提到了價格,應當清楚標示為實際的銷售價格,並明示價格的有效期限。
另外,新規還規定具有以下情形的樓盤不得發佈廣告:在未經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開發建設的;在未經國家徵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産權利的;預售房地産,但未取得該項目預售許可證的;權屬有爭議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的;不符合工程品質標準,經驗收不合格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