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標識充電寶自燃:昆明機場提醒旅客謹慎攜帶充電寶乘機
- 發佈時間:2016-01-05 19:48:00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昆明機場發佈消息説,5日12時17分左右,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安檢通道發生了一起因旅客不聽勸阻自行拆開充電寶致使冒煙自燃的事件,該事件未造成人員和財産的損失。
據了解,當天中午,一名女性旅客在通過昆明機場國內安檢通道時,被安檢人員查出攜帶一無標識的充電寶。隨後,安檢人員在向其解釋民航安檢相關規定,告知此類充電寶存在安全風險禁止攜帶乘機後,該旅客及同行人員不聽勸阻,執意要將充電寶拆開查看容量標識,在拆卸過程中造成充電寶內部線路短路並冒煙,導致充電寶在安檢通道內自燃。
現場安檢人員發現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滅火,並及時引導疏散通道內的過檢旅客,經妥善處理,未造成人員和財産的損失。隨後,該旅客被移交公安機關作進一步審查處理。
據介紹,昆明機場安檢每天要查堵多個“三無”充電寶。昆明機場安檢提醒乘機旅客,為保證出行安全,在購買充電寶時,請購買正規産品並仔細核對有無相關的容量標識,不可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乘機。嚴禁旅客托運“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者隨身攜帶,“充電寶”額定能量不得超過160WH且標注必須明確,每人攜帶數量不超過兩個,對額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的鋰電池(含充電寶)需經承運人批准後方可隨身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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