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責任險緣何推廣難
- 發佈時間:2016-01-03 02:30:00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週末特別策劃
競華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已有4年時間了。作為一家台資企業,競華電子是深圳首批投保環責險企業。儘管近年電子行業利潤一降再降,污水處理設施一直運作良好,但企業環保負責人張總依然認為,投保環責險不但增強企業抗風險能力,而且是“花最少錢獲得最好效益的方式”。
在我國,像張總這樣積極而堅決投保環責險企業並不普遍。特別在2015年1月1日新《環保法》正式實施以來,部分試點省份出現了投保企業數量、金額不升反降的困境。
據環保部公佈的數據,2015年全國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包括17個省份的近4000家企業,涉及重金屬、石化、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處置、電力、醫藥、印染等行業。而2014年12月4日,環保部公佈的年度投保企業名單覆蓋了22個省份近5000家企業。
前不久在深圳召開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政策深化和創新研討會上,江西省環保廳法規處處長林文説,江西自2013年年底開始,選取了61家企業參加試點,除7家停産,31家投保了環責險,保費512萬元,保額3.76億元。“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家企業續保,可以説這項工作基本停滯”。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林翰章説,2015年10月,深圳有300多家企業投保了環責險,保費900多萬元、保額將近5個億。“這離環保部對我們試點城市的要求,有較大差距”。
林文認為,企業不願續保的主要原因是“強制試點無法可依”。
環保部政策研究中心政策室主任沈曉悅對林文的説法表示贊同。她説,新《環保法》明確“鼓勵”投保環責險。不過,由於是“鼓勵”而非強制實施,2015年投保企業數量有了一定萎縮。
2007年,我國開始在部分地區開展環責險試點。2013年,中國保監會、環保部聯合發文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全國。同年,環保部出臺了《關於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在“涉重金屬企業”等高危行業啟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企業是否投保,直接關係到其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等。
沈曉悅説,《指導意見》作為部門文件,影響是有限的。另外,環保部門也心存疑慮。一般行業的環境事故發生率僅5%,但“涉重金屬企業”等高危行業的環境事故發生率可能高達20%以上,如果在這些行業都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保險公司能否接得住盤”?
林文説,從試點情況看,投保企業對環責險承保方案、理賠手續、理賠率等並不滿意。目前很多産品對污染間接、生態的損失都不予承保,客戶體驗差,也降低了企業投保意願。
當前,環保部正在起草新《關於深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環保部政研中心副研究員李萱説,《意見》主要包括:引導開展風險評估、創新産品與服務、規範仲介市場。完善保險事故損害鑒定與賠償機制;提高理賠服務與管理水準,保險公司提供增值服務,加強風險管理;聯合司法部門建立合同糾紛解決的快速通道,能快速解決保險合同糾紛等。
環保部稱,希望以此推動環責險工作不斷深化,為防範環境風險、及時救濟污染受害者發揮更大作用。
(科技日報北京1月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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