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訂後計生條例尚未公佈 新人為晚婚假扎堆結婚
- 發佈時間:2016-01-01 07:21: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龔棉)今起,最新修正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正式實施,取消了晚婚晚育夫妻可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目前,北京尚未公佈修訂後的計生條例。昨天,為搶休晚婚假,許多新人扎堆領證結婚。
根據2014年修正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加上婚假的3天共計10天假期。而剛剛通過的《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刪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昨天上午8點,朝陽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前,已有數十對新人排隊等待。近半數新人表示,正是為了搶休晚婚假對領證時間做出了調整,“向單位人事部門諮詢了,目前政策還沒變,要等北京的具體細則”。
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去年12月21日《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從12月22日到12月30日,全市結婚登記9096對,較去年同期多了2071對。僅30日一天,就有2500對新人登記結婚,是去年同期人數的6倍。
截至記者發稿時,北京修訂後的計生條例及配套規章仍未公佈。目前,上海、廣東已確定取消晚婚假,兩地均明確,2016年1月1日後登記結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之前已辦理登記手續、但尚未休晚婚假的仍可按照有關規定享受晚婚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