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打新不再凍結資金
- 發佈時間:2016-01-01 02:12:29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敖曉波)證監會昨天發佈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新股發行將按照新的制度執行。投資者申購新股時無需再預先繳款,小盤股將直接定價發行,發行審核將會更加注重資訊披露要求,發行企業和保薦機構需要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承擔更多的義務和責任。
為落實新股發行制度的改革措施,證監會此前提出了相應修訂《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規章草案,並制定了《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産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于2015年11月6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目前上述四項規章和意見徵求意見工作已經結束,經修改完善後正式發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規定,從2016年1月1日起,新股發行將按照新的制度執行。投資者申購新股時無需再預先繳款,小盤股將直接定價發行,發行審核將會更加注重資訊披露要求,發行企業和保薦機構需要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承擔更多的義務和責任。
需要特別説明的是,本次完善新股發行制度,是在核準制下,為配合本次重啟新股發行推出的改革措施,雖然體現了註冊制改革的精神,但不是開始實施註冊制。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根據全國人大的授權決定和國務院的具體工作安排,做好註冊制改革配套規則制定及各項準備工作,積極穩妥推進註冊制改革。相關工作進展和安排情況,證監會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師楊德龍表示,新股發行新規取消新股申購預先繳款,有利於提高資金利用效率,避免前期新股申購凍結資金對市場利率的衝擊;而且市值配售的方式不變,可提高投資者對二級市場股票的配置比例,均是利好市場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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