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文創産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申報即將啟動
- 發佈時間:2015-12-31 11:4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31日訊 上海市文創辦官網消息,31日,《2016年度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正式對外公佈。據了解,此次申報指南明確,文創資金支援範圍將涉及《上海市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提出的媒體業、藝術業、網路資訊業、軟體業、時尚業、建築設計業、工業設計業、諮詢服務業、廣告及會展業、休閒娛樂業等重點産業領域,重點扶持成長性強、增速快的産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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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指南規定,此次申報分為 “項目申報”、“研究課題申報”兩部分,其中,“項目申報”部分將聚焦一批以要素市場為核心的大平臺建設;支援以新技術應用為手段,創新發展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行業的融合,提升産品和服務品質、催生新模式、新業態、新産業,推動産業轉型升級;支援文化創意産業的成果展示、推介和交流合作;支援文化創意産業集聚和外溢發展;支援文化創意人才隊伍建設;支援文化創意改善優化消費環境,創新並擴大有效供給,推動服務消費、資訊消費、綠色消費、時尚消費、農村和品質提升型消費等六大領域消費的項目等。課題申報部分將支援開展文化創意産業相關課題研究、産業報告編制、發展規劃制定等項目。
據中國經濟網文化産業頻道記者了解,此次文創資金將採取貸款貼息、無償資助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據項目的功能定位、服務方式和資金投入總量來確定扶持資金資助額度,申報時間為1月1日至2月29日。
以下為申報指南全文:
2016年度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開局之年,上海文化創意産業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落實上海市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産業融合發展、關於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實施意見和關於本市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以融合發展為主線,以園區和眾創空間建設為載體,以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手段,以推進重大文創項目建設為抓手,推動文化創意産業實現“創新、融合、提升、開放”發展,積極發揮對全市“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作用,努力成為全市實現“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重要支撐之一,根據《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參照《上海市促進創意設計産業發展財政專項資金實施辦法(試行)》、《上海市資訊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上海市宣傳文化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制定本《申報指南》,並對2016年有關申報事項説明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聚焦重點,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下簡稱“文創資金”)聚焦各類文化創意産業重大、關鍵和基礎性問題,更加注重文創資金使用效益。
(二)圍繞規劃,扶持重點産業領域
文創資金支援範圍涉及《上海市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提出的媒體業、藝術業、網路資訊業、軟體業、時尚業、建築設計業、工業設計業、諮詢服務業、廣告及會展業、休閒娛樂業等重點産業領域,重點扶持成長性強、增速快的産業領域。
(三)市區聯動,發揮資金杠桿作用
通過文創資金與區縣資金配套,充分發揮區縣推動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的積極作用。發揮文創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和鼓勵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文化創意産業領域,撬動各類資金和社會資源支援文化創意産業發展。
二、支援範圍
2016年文創資金申報分為“項目申報”和“研究課題申報”。
(一)項目申報。文創資金支援文化創意産業發展中創意設計、文化藝術、資訊技術和現代服務四個方向的薄弱環節、關鍵領域和新興行業,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的社會化、市場化、規模化和國際化發展,提升本市文化創意産業的競爭力,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建設全球科技創新中心、國際文化大都市及“設計之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支援國際文化大都市、“設計之都”、“時尚之都”、“品牌之都”發展,聚焦一批以要素市場為核心的大平臺建設。支援為文化創意産業發展提供資訊服務、産業化服務、投融資服務、眾創服務等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和推廣應用項目;支援建立和完善文化創意産業眾創空間,對眾創空間內初創期的文化創意企業給予資助。
2、支援以新技術應用為手段,以文化、創意、設計、品牌為引領,創新發展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行業的融合,提升産品和服務品質、催生新模式、新業態、新産業,推動産業轉型升級,進一步提升企業和專業文化創意機構的創新能力;支援傳統媒體與新媒體融合發展;支援文化創意企業加快科技創新和應用,鼓勵文化創意企業在科技研發項目上的投入;對重點領域中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創新項目,以及國家級企業設計中心、本市設計創新示範企業給予重點支援;支援企業與專業文化創意機構對接。
3、支援文化創意産業的成果展示、推介和交流合作;支援上海文化創意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擴大國際影響力。支援利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機遇創新實踐的相關項目。對國家及本市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給予重點支援。
4、支援文化創意産業集聚和外溢發展。對市級文化創意産業示範園區發展予以重點支援;支援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各類文化創意産業園區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以及為促進園區發展制定的發展戰略、産業發展、功能定位等規劃類項目,促進産城融合,實現外溢效應。
5、支援文化創意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建立大師工作室;支援高等院校和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文化創意類培訓,加快培養高素質創新人才。
6、支援文化創意改善優化消費環境,創新並擴大有效供給,推動服務消費、資訊消費、綠色消費、時尚消費、農村和品質提升型消費等六大領域消費的項目。
7、經市文化創意産業推進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確定需要重點支援的其他項目。
(二)研究課題申報。
文創資金支援開展文化創意産業相關課題研究、産業報告編制、發展規劃制定等項目。(2016年度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重點課題目錄詳見附件)
三、支援方式
文創資金採取貸款貼息、無償資助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據項目的功能定位、服務方式和資金投入總量來確定扶持資金資助額度。
(一)支援額度
採取貸款貼息方式支援的,根據項目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法定基準利率確定。採取無償資助方式支援的,單個項目市級資金支援金額不超過300萬元,支援比例一般不超過總投資的50%,研究課題為全額資助。對於國家級文化創意産業項目,對本市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具有關鍵性、全局性影響的重大項目,以及本市文化創意産業公共服務平臺,經領導小組確定,可適當提高資助額度和比例。
(二)部分優先支援情況
市文創資金對於國家級文化創意産業項目,對本市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具有關鍵性、全局性影響的重大項目,對申報貸款貼息的項目予以優先支援;對於區縣文創資金1:1配套項目,自籌資金比例達到80%或以上的優秀項目,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援;對於已獲得風險投資、投貸聯動、融資租賃等各種類別社會資本投入的項目,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援。
(三)部分不予支援情況
文創資金支援過的項目單位,支援項目沒有驗收或驗收未通過,再次申報的項目(課題研究類項目除外),以及曾獲得市級其他專項資金支援的同一項目,不予支援。
四、申報程式和評審流程
本年度文創資金採取網上申報,並需現場遞交書面材料。
(一)網上申報
1、通過以下網址(http://www.shccio.com)提供的連結登錄市文化創意産業財政扶持資金申報系統,進行線上填報並提交相關電子材料。
2、申報時間:1月1日至2月29日(2月29日24時系統關閉)。
(二)現場遞交書面材料
書面材料按時遞交為申報有效,具體如下:
1、完成網上申報後,需在系統中列印《項目申請表》、《研究課題申請表》,確認材料有浮水印後,簽字蓋章連同其他相關書面材料報送市文創辦(請自行保存系統生成的電子文本)。
2、地址:靜安區常德路800號14號樓。
3、受理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
4、截止時間:3月1日中午12:00(過期不予受理)。
5、書面材料需現場遞交,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
(三)評審流程
1、申報項目評審流程。市文創辦負責受理和匯總申報項目,並對項目進行分類,按照區縣歸屬將申報項目材料分至區縣文創辦。區縣文創辦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區域內申報項目進行初審,並確定對項目的配套比例後,將相關材料反饋市文創辦。市文創辦會同市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通過區縣初審的項目組織評審,評審結果匯總上報市文創領導小組,經相關程式最終審定後向社會公佈。
2、研究課題評審流程。市文創辦負責受理和匯總研究課題。市文創辦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的研究課題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匯總上報市文創領導小組,經相關程式最終審定後向社會公佈。
五、申報條件
申報文創資金支援項目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項目應符合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確定的支援範圍。
(二)項目申報單位應在本市註冊登記,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範,財務狀況良好,無違規違法經營記錄。
(三)項目申報單位應是從事文化創意産業研發、生産、服務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四)申報項目必須是在建或2016年12月31日前開工的項目,項目前期條件完備,並能于2017年10月31日前提交項目驗收申請及相關材料。
(五)研究課題一般應在簽訂合同後半年內提交研究成果。
六、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申請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3、項目單位2015年度財務報表及2015年度(或2014年度)審計報告,新設單位(2015年1月1日後註冊)需提供最新的財務報表。
4、財務履約能力測算表及相應附件(含自籌資金出資證明或銀行貸款協議/合同等)。
5、符合下列條件的申報項目,需要提供由所屬區(縣)發改委或商務委(經委)開具的備案文件或核準文件:
(1)項目建築工程費和改造裝修費超過項目總投資30%(含30%);
(2)項目建設中涉及到消防、環境、能耗等檢查需求的。(各區縣在備案時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檢查規劃部門批復意見、環保部門批復意見、節能評審意見、社會風險評估意見等)
6、其他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1)申請貼息項目需提供已貸款合同和支付利息憑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2)成果或專利證書等。
(二)“研究課題申報”單位只需遞交《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研究課題申請表》。
(三)申報材料格式統一要求:
1、網上申報提交的附件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5M,可提交多個文件。
2、書面材料一份,在封面蓋申報單位公章、在申請單位意見欄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書面材料需蓋騎縫章。採用A4紙雙面列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採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材料,于左側裝訂成冊。(書面材料不退還)。
3、書面材料內容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內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七、評估監管
項目單位應按照本市財政性資金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獲得的文創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自評價,並積極配合市文創辦和市財政局組織開展的績效評價工作。
項目單位應嚴格按照“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和項目申報內容,對獲得的扶持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擅自變更資金用途。確有特殊原因須變更資金用途或中止項目的,須報市文創辦審批。
市文創辦與市財政局有權對扶持項目的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對於違反文創資金使用規定或項目績效不佳的項目,市文創辦與市財政局保留變更、中止、收回扶持資金的權利,並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行政、法律責任。
八、諮詢方式
(一)網上諮詢
網上諮詢入口見申報網站(http://www.shccio.com)扶持資金網上諮詢窗口
(二)電話諮詢
諮詢熱線:32509317-805/806
諮詢時間:1月1日至2月29日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九、附則
本“申報指南”由市文創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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