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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方舟子為何被“各打50大板”

  • 發佈時間:2015-12-28 00:29:59  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崔永元、方舟子近幾天再度成為輿論熱點。就在12月25日,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方、崔互訴名譽權糾紛案進行二審宣判,終審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兩每人平均有部分微網志構成侵權,判令雙方各自刪除幾十條侵權微網志,在《新華每日電訊》、騰訊微網志網站首頁,連續24小時向對方賠禮道歉,並賠償對方精神損害撫慰金及訴訟合理支出各45000元。

  這起案件的判決,被媒體稱為“各打50大板”。因為法院認定他們“均有侵權”,要求“各自刪除侵權微網志”,需在媒體上互相“賠禮道歉”,各賠償對方45000元。但嚴格地説,法院對兩人的判決還是有些不同。法院要求崔永元賠償方舟子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是30000元,要求方舟子賠償崔永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則是25000元。崔永元付出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比方舟子高5000元。也就是説,崔永元對方舟子的精神損害,重於方舟子對崔永元的精神損害。從嚴謹的法律用語來説,“各打五十大板”不夠準確,但從我們老百姓的直覺來看,差別甚小,説“各打了50板”也過得去。

  要厘清此案的來龍去脈,得從2013年説起。當年9月,兩人因“轉基因食品能不能吃”展開論戰,並逐漸升級,各自在微網志上連續發表針對對方的言論。轉基因食品能不能吃,是一個爭議很大的問題,也關係到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展開討論或説爭論,不僅是應該的,而且是有益的。當時不少權威媒體包括人民日報也發了大塊文章表達看法。可是,崔與方的網上爭論,最後發展到了謾罵、攻擊、侮辱人格的地步。崔永元在其微網志中或誇大或歪曲事實,使用“公開無恥”“天生下流”“流氓肘子”“人渣”等明顯侮辱人格的語言辱罵方舟子,稱方“坑蒙拐騙都幹過”“網路流氓集團的頭目”“黑基金都黑到家了”等。方舟子在回應崔永元時,同樣使用了“坑蒙拐騙”“臉皮奇厚”等用語。他們兩人的爭論,均脫離了基於公共利益進行的質疑、駁斥、不同觀點討論的範疇,構成了侵權。

  崔永元和方舟子都是媒體紅人,均有相當數量的擁躉,他們的言論常被廣泛引用,崔永元還曾是央視的著名主持人,卻説出如此叫人噁心的污言穢語,實在不應該。為一個本該認真討論的科學問題,打得頭破血流,兩敗俱傷,也是自食其果。

  讓人不安的是,崔、方式的網路言論戰,眼下並不少見。對同一個問題有不同看法,任何時代、任何國家都有。秉持客觀理性態度,以文明方式表達意見,展開正常的討論甚至爭論,有利於增進理解,達成共識。可是,我們經常能看到崔與方那樣慘烈的輿論戰。侮辱、謾罵,人身攻擊,甚至人肉、連坐、查三代。有的還是有組織、有策劃的捉對廝殺、打群架。看到這種情形,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文革的“大辯論”:雙方是有組織的“造反派”,通行的手段是“抓辮子、扣帽子、打棍子”,説不過就出手,打不過就動槍。現在搞武鬥誰也不敢了,但新的大帽子更是五花八門,什麼“極左”“極右”……看到這類“網路戰”,我總會想,有理為什麼不能好好説呢?

  網上言論,第一個特點就是自由。沒有人審稿,沒有人編輯,也無需誰來把關。但優點的後面往往是缺點。太自由了,就容易失控,走向它的反面———為了自己的自由,妨害了別人的自由———在如此氛圍裏,一般人有想法也不敢參與。在烏鎮召開的第二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期間,鳳凰網記者專訪了鴻海集團創始人郭臺銘。他的觀點初看有點突兀,細看頗有遠見。他説網際網路需要“戴著鐐銬跳舞”。他認為,保證網際網路正常運作,第一是管制,第二是安全,不能讓下一代在負面環境中成長。北京第一中院的判決,就是實施管制、保證網路安全的一個有典範意義的實例。它以看似“各打50大板”的判決告誡人們,在網上説話放肆,也是要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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