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動車故障9小時斷水斷電 乘客索賠遭拒
- 發佈時間:2015-12-27 07:2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北京12月26日消息(記者周益帆)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昨天是西方的耶誕節,很多人都曬出了和家人朋友一起聚會的照片,但是不少乘坐北京開往上海的D311次列車的旅客,卻用“又餓又冷”來形容自己的境遇。
原本應該在25號早晨8點58分抵達上海的列車,因為列車故障,晚點9個多小時,不少乘客因為晚點耽誤了計劃,甚至還有人從中間站直接返回北京。有乘客向鐵路部門提出退還票款等賠償,但沒有得到回應。列車晚點賠償究竟該不該有?
孫先生24號在北京南站乘坐當晚發往上海D311次列車,看起來一切正常的列車,在3個多小時後,突然停在了山東平原車站。孫先生説,車是整點發車的,12點多的時候感覺火車停了,以為是火車讓車,過了很長時間都沒有動,後來他就起來去問,他們説車子壞了,在修,説很快就能修完,就能動,説回去睡吧,因為當時比較晚,就睡了。
原本以為過一段時間就可以繼續運作,但到三點半的時候,孫先生發現車絲毫沒有動:“他們説車子修不好了,調了一個車頭過來,跟我們現在那個車對接,然後拖到濟南坐高鐵回上海。”
網友安小姐還發微網志調侃:“要準備好荒野求生工具,在斷水斷電斷糧的封閉車廂裏應對挑戰”。乘客孫先生説,車內斷水斷電,空調也沒有了,很多乘客是被凍醒的:“整個晚上一會兒有電一會兒沒電,電只是照明電,空調也沒有了,三點半到六點這段時間天也比較冷,熱水壺那邊水也沒有了,因為沒有電,燒水不能燒,早晨的時候所有的衛生間裏就很臟了。沒有電什麼都弄不了,沒水沒電什麼都弄不了。 ”
當天上午6時30分,濟南鐵路局官微發佈消息稱,因設備故障,列車晚點,鐵路部門已啟動應急預案,乘客們説,直到上午9點半左右,才有一輛高鐵抵達現場,從乘客傳來的圖片看,列車員用梯子和板凳幫助旅客換乘。有媒體報道,在等待的這9個多小時時間內,有座席乘客與列車乘務人員發生了衝突,有列車員被罵哭。乘客們質疑鐵路部門的應急能力。
有乘客表示,來的車跟這個車一樣,但是連被子都沒有,所有的人要把在這邊列車上的東西搬過去。修不好的情況第一時間不應該調一個車頭過來推,那個車頭推不動停下來的車,不是浪費時間嗎?還不如調一個救援車。第二,沒有電的情況下,也不是停在荒郊野嶺,是在平原車站,可以早點給大家喝點水。
有旅客表示,自己是當天去上海辦事情當晚趕回去的,還有些是趕飛機的,或者參加會議的,最終計劃都被打亂了。有旅客向鐵路部門提出賠償要求:“我們説退票,或者最起碼退票,把票錢給我們,跟乘務員乘務長都提過這個,他們説跟領導反映,最終車來了,大家都很冷,趕快上車,就往前走了。”
賠償不了了之,乘客們有困惑,為什麼飛機晚點有賠償,火車卻沒有?記者撥通12306客服。12306客服表示,這次晚點沒有賠償。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説,按照《鐵路法》等現行法律,對客運晚點確實沒有賠償的規定。
岳屾山表示,目前,我國針對於鐵路晚點,沒有明確、具體規定,如果火車晚點,給予賠償。因為鐵路法,鐵路運輸條例中,都提到像貨物運輸,如果説點,不能夠安全到達,給予賠償。這個是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於旅客運輸並沒有體現出來。包括之前有過多起這類的訴訟,人民法院基本上都沒有支援乘客這一方的請求,都會認為説于法無據。
但是他認為,在鐵路總公司成立之後,可以參照《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來對此類情況進行處理。岳屾山表示,它的體制已經發生轉變,這時它成為合同的一方主體,是一個民事主體。跟旅客之間是運輸合同,而且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晚點應該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如果説同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