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明年元旦開展IPO功能全網通關測試
- 發佈時間:2015-12-26 07:0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朱寶琛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12月25日表示,為確保改革後新股發行業務順利開展,上交所、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與各會員單位已完成相關技術開發與系統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兩輪IPO全天候專項業務測試和兩輪IPO全網功能測試,並於12月22日至31日組織全市場開展第三輪IPO全天候專項業務測試,于2016年1月1日組織開展IPO功能全網通關測試。
負責人同時介紹,為落實中國證監會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精神,根據11月6日發佈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相關規定,中國結算與上交所共同起草了《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並已完成向各會員單位徵求意見。根據徵求意見的反饋情況,中國結算與上交所進一步修訂了兩項實施細則,待《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正式發佈後,向市場發佈兩項實施細則。
在談及交易所債市的杠桿目前所處的水準,負責人介紹,截至2015年11月底,上交所債券託管量約3.3萬億元,回購未到期餘額0.8萬億元,上交所債市整體回購杠桿為1.33倍。
“今年以來上交所債券市場並不存在明顯加杠桿現象。”負責人説。
此外,負責人還就上交所推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問題進行介紹。他説,下一步,上交所將積極配合證監會《股權激勵辦法》的修訂工作,並從監管和服務兩方面,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同步修訂股權激勵資訊披露規則,強化資訊披露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增加公告類別,擴大直通車公告範圍,並將新增和細化股權激勵在實施、終止、完成等環節的資訊披露要求,督促上市公司按照股權激勵的業務流程及時披露各階段的進展情況。
二是強化股權激勵預案的資訊披露監管。一方面督促上市公司詳細披露方案中的關鍵要素,要求不具備繼續實施條件的及時終止激勵計劃。另一方面,對於股權激勵計劃推出和實施過程中出現股價異常波動的情形,及時啟動內幕交易核查。
三是推進股票期權的自主行權。目前,上交所與中登上海分公司已就股票期權自主行權形成初步方案,相關的技術系統和配套規則已基本準備完畢。未來,上市公司辦理股權激勵業務將更為便利。
四是強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指導與服務。針對上市公司諮詢的股權激勵方面的共性問題,形成監管問答;適時修訂和完善股權激勵業務流程和操作手冊,方便上市公司辦理股權激勵相關業務。
五是推動創新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創新型上市公司對於股權激勵具有天然的需求。上交所將在戰略新興板的制度規則設計中,充分考慮創新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實際需要,作出更為靈活和便捷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