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措施 謀劃日本未來創新
- 發佈時間:2015-12-25 01:30:45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制定科學技術基本法20年來,日本的科學技術實現了長足發展,但仍然面臨諸多困難,尤其是青年人才職業道路有待明確,基礎研究的多樣性亟須確保與加強,構建創新體制已成當務之急。為此,2015年9月日本公佈《展望日本中長期科技創新政策——第四期科學技術基本規劃》,在強化“科技創新立國”戰略的基礎上,確定了實現日本以及世界可持續發展的三大發展理念,並確定了將採取的重要措施。在諸多舉措中,最為重要的八項措施如下:
?改革青年人才的職業體制。日本今後將通過引入高級人才年薪制、採用有任期年限的雇傭方式,為青年人才提供穩定職位;明確博士畢業生向獨立研究人員以及大學教師發展的職業路徑,面向特別優秀的人才創設“卓越研究員”制度;推動博士畢業生職業發展路徑向多樣化發展,加強與産業界合作。
?增加人才流動性,充分發揮個人才能。日本提出要增加研究一線的女性領導者,為女性發揮個人才能提供平臺;吸收外國留學生,增加一線的外國研究人員雇傭;引入年薪制與交叉任職等新制度,逐步建立跨産學官的人才流動體制;充實海外派遣學習制度,為有志在海外開拓職業道路的研究人員提供支援,同時,通過構建與先進海外研究機構的戰略網路,提高日本在國際研究網路中的地位。
?強化學術研究與基礎研究。進行科研經費改革,包括改革審查機制以及研究項目與框架等;妥善使用間接經費,推動跨領域融合,強化組織的實施能力;推動跨領域、跨機構、跨國家的共同研究基地建設;建立專門的資金管理數據庫,實現與科研經費的無縫對接。
?構建新型創新體制。推動研究成果與新技術向可視化發展;構建“共創基地”,將産學官領域人才集中起來;建立以智慧財産權管理與産學官協作風險管理為支撐的大學研究經營體制;促進地區發展需求與大學研發的新技術匹配,促進科技創新帶動地區經濟發展;為風投企業以及中小企業提供必要支援;將項目經理、研究管理員、技術助理以及企業家視為與研究人員同等重要的“創新促進人才”加以培養。
?推動超智慧社會發展。把推動超智慧社會發展的變革設定為重要課題,促進人文科學、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協作;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傳感以及系統統合技術,綜合推進研發;要從社會制度層面考慮個人資訊的處理方式、網路安全以及智慧機器人對現實社會帶來的影響;推進數據科學發展,加強學術資訊網路建設,促進開放創新發展;培養數據研究員、網路安全專家以及系統設計工程師。
?國家主導重大基礎技術研究項目。在技術選定方面,政府要選擇有利於保障國家自立性的技術、研發週期長並具有較大開發風險的技術、具有較高競爭力的技術以及對社會各領域具有較大輻射效果的技術。在技術推進方面,要充分發揮國立研究開發法人職能,促進技術人才融合、技術整合、技術系統化發展;立足技術性質與發展階段,進行産學官職責分工,根據技術性質研究具體實施戰略,構建合適的推進體制。
?加強科技創新與社會之間聯繫。針對研究造假以及不正當使用研究經費等問題,一方面要制定並修改行動指南,另一方面要舉大學以及公立研究機構等各方合力;在科學技術的風險問題上,要加大與社會之間的對話溝通;讓社會的各利益攸關方加入到政策制定以及研發中來,使研發活動更加公開;為更好地利用科技進步推動社會變革,要加強人文科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之間的協作,綜合推動科技政策制定以及研發活動。
?最大限度發揮科技創新職能。為實現科技創新效果的最大化,有必要加強大學以及國立研究開發法人職能,合理分配政府投入資金,要按照基礎經費與競爭經費的分類進行合理配置。一是強化大學職能。二要強化國立研究開發法人創新樞紐的職能。三要進行資金分配改革。
(本版稿件由中國科學技術資訊研究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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