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完遺産公證兩年後反悔 公證員當起“和事老”
- 發佈時間:2015-12-24 04:32:45 來源:成都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辦公證”這個詞,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普通群眾生活中,大家逐漸意識到,在生活和工作的一些大事件中,公證都為我們起著“防火牆”的法律效力作用。隨著群眾需求的日益提升,武侯區公證處不僅在品質上嚴格把關,還為群眾提供了暖心的便民服務。
放棄遺産繼承又反悔
老太要“撤銷”公證
“兩年前辦理的公證,能不能反悔?”今年11月的清晨,年逾80的周老太步履蹣跚地來到武侯公證處,滿臉愁容的她顯得有些不知所措,看見迎上前去接待她的公證員,便著急地問。原來,老太太的兒子兩年前遭遇意外去世,她和兒媳在該處辦理了兒子名下的房産繼承公證。由於當時兒媳承諾以後一定盡孝養老送終,她這才簽署了放棄繼承聲明書,把房産公證到兒媳一人名下。
“當時想到她對我還不錯,又生了一個孫女,給了她,也就是給了孫女。”周老太老淚縱橫地説:“後來沒想到,兒子才走了兩年,她對我就換了一副臉孔,原本孝順懂事的孫女在她的影響下,也不怎麼來看我了。”周老太哭訴,去年以來兒媳完全沒有盡到贍養義務,還不時與她發生爭吵,態度的轉變讓她感到既痛心又悔恨:“當時真不應該放棄繼承,現在還得看人家臉色!”於是,感到心灰意冷後,周老太想起從前在武侯公證處辦理的放棄繼承遺産的公證,想來問問公證員可否重新辦理。
公證員告訴周老太,對放棄繼承反悔的,應在遺産分割前做出,遺産分割之後就不能再反悔了,因為當時辦理的繼承公證書已對遺産進行了明確分割,依法出具並産生法律效力,因此周老太無權要求撤銷公證書。武侯公證處主任李璇向記者介紹,即使是在遺産分割前反悔,也需要徵得其他繼承人同意,其他人不同意的,如果存在受欺詐、脅迫等正當理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周老太不解,自己放棄繼承是以兒媳孝順為前提條件,現在兒媳失信在先,自己難道就不能反悔嗎?然而公證員解釋道,放棄繼承權是對既得財産權利的自願放棄,不能有附加條件。
“當時老太太聽了這樣的話,有些不能接受,我們公證員反覆地為她做思想工作。”李璇説:“但是這樣的事,單純開導老太太是沒有用的,按照法律程式,我們告訴她可以去起訴。然而對於一個已經八十幾歲的老年人,不論從能力還是身體上,都無法做到。”於是,本著負責任的精神,李璇帶領同事們選擇了當起“和事老”——做調解。
公證員做“和事老”
講法律也要講人情
“我們選擇了先與周老太的兒媳取得聯繫,告知了她有這麼一件事,希望她能出面,我們坐下來好好談一談。但是沒有想到,兒媳李女士的態度非常強硬,不願意配合我們工作。”李璇回憶,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周老太回家後,他們婆媳間的矛盾加速“升級”,甚至還發生了抓扯,老太一氣之下打了110。“我當下決定這個事不可以再拖了。”完成繁忙工作後的李璇,帶著同事主動加起了班,輾轉聯繫到了周老太的孫女小吳。
李璇説:“我們從孝順和傳統道德方面勸説小吳,並且到她單位,通過她單位的領導對事情鬧大擴散對她的影響方面做了工作。”經過李璇與同事接近一週的奔波和苦口婆心的勸説,這件事終於平息了下來,李女士向周老太承認了錯誤,周老太也答應多多理解兒媳,兩個人和解。
李璇説,一般説來,公證之後的反悔,當事人可以提出復查申請。“我們的公證在程式上或法律上都不存在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按照程式我們是應該請當事人到法院起訴,但如果對於周老太這樣的群眾,我們告訴她,你去找法院,她會感到更加茫然不知所措。所以,我們不願意把事情一推了之,還是盡力多做協調解釋工作,希望矛盾及時化解。”
80%公證事項7天內辦結
“四個承諾”便利實在
“群眾的需求為第一要務。” 李璇對記者説,這句聽起來很“冠冕堂皇”的話,是武侯公證處真正在堅持的東西。今年,為了提高服務的品質,武侯公證處給了群眾四個承諾。
“首先我們縮短了辦證時限。對材料齊全的委託、聲明等公證儘量當天出證,對當事人急需的涉外公證由15個工作日縮短到3個工作日,還有對本區重點企業的招投標相關公證都當天出證。”李璇告訴記者,公證處80%的公證事項在7天之內辦結。為了增加接待量,避免群眾往返奔波,武侯公證處延長了服務時間。中午12點前和下午5點前已受理的公證,下班後仍然繼續辦理,還常常佔用休息時間調查核實。為了避免殘疾人、病人和高齡老人在窗口排號久候,針對他們開闢了特別窗口,優先諮詢、優先受理。同時,武侯公證處提供了到府辦證的服務。“雖然窗口業務繁忙,人手不足,但是仍然對有特殊需要的群眾提供到府辦證服務。”李璇説,有時候一個月就要提供到府服務近10 次。
説到這四項便民服務,李璇説,説得書面點,就是提升了公證處窗口工作人員的服務理念,但更讓她感到自豪的是,得到了群眾的高度肯定。“高度肯定不是隨便説説的。前兩天有一位80歲的老年人到我們這裡申請公證,當時材料不齊,公證員告知他材料後,主動給他説,因為他歲數大,一個人在成都居住,可以到府為其辦理公證。”李璇告訴記者:“後來,我們的公證員發現,在到府前,大爺專門將房屋打掃了,説害怕有味道,還買了花露水噴屋子。公證員把證辦了之後,大爺特別感激,還給公證員鞠躬,把公證員搞得很是感動。這些説來,就是成就感,是工作的動力,也説明我們的便民服務是實在的!”
群眾的肯定,體現在什麼方面?李璇説,除了誇獎、感謝,她感受更加深刻的,是群眾的信任。今年3月9日到10日,在武侯區房管局二樓會議室,武侯公證處對武侯區2014年第二批廉租房實物配租的現場搖號和選房確認辦理了公證,確保了180余住戶租房選房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同時,根據履行十項承諾,對該次公證費予以了免收。“廉租房搖號的過程中,群眾特別關心的就是,公開、公平、公正。一看到我們在現場,對搖號結果進行了公證,有許多群眾就覺得放了心,這種信任的感覺,就是來自於我們一直以來工作品質所賦予我們的形象。”
記者了解到,武侯公證處20餘年來,業務上都是“零差錯”,沒有一起因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需要撤銷的案子。而下一步,武侯公證處也會在繼續保證公證品質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的法律需求,將窗口服務提升到“更快、更精、更準”的標準。
本報記者 王虹 王靜宇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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