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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新聞發言人”發揮更大正能量

  • 發佈時間:2015-12-21 00:34:13  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張 弓

  前不久,筆者有幸作為嘉賓,觀摩了“寧波市新聞發言人大比武決賽”的全場角逐,感觸良多。

  這次“大比武”,11個縣(市)區和12家市級部門共86位領導幹部參賽,有7支代表隊進入決賽。決賽代表隊的選題,都有點難度:如余姚的“防禦特大暴雨及網路傳言引發群眾圍堵市政府有關情況新聞發佈”,北侖的“因房屋司法強拆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新聞發佈”,鄞州的“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建設引發群體性事件新聞發佈”,市安監局的“危化品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新聞發佈”,市交通委的“城市客運出租汽車情況新聞發佈”,市商務委的“寧波外貿形勢及促進穩增長新聞發佈”,市公安局的“高塘社區兩起命案以及一系列盜竊案相關情況新聞發佈”。

  這些選題雖屬虛擬,但與實際工作密切相關。有些是當地或所在系統發生過類似突發事件,但處理得不甚理想;有些是公眾比較關注但有關部門沒有作出系統完整解釋。就是説,要對有些“刁鑽”的問題,作出令人滿意的“新聞發佈”,決非易事。

  進入決賽的代表隊,顯然經過精心準備,但來自省、市及香港媒體的記者,和由中央、省市媒體及大專院校專家組成的評委,也是“來者不善”。余姚代表隊出場的常務副市長(職務虛擬)等4人有點衣冠不正,我想可能會受到評委的挑剔,不料卻受到來自省級媒體的一位評委的表揚:“著裝與發佈會主題很搭,就像開完會馬上要去抗洪現場一樣。”另一評委肯定了某代表隊回答關於事故處理的問題時“滴水不漏”,但又指出發言人的情態與發佈內容不協調,沒有表現出沉痛的心情,也未對遇難者表示哀悼、向家屬表示慰問。中央電視臺特約評論員楊禹更是提出了不少有價值的建議。如關於垃圾焚燒項目建設問題,他認為既要講重要性,也要講能力;既要講公眾愛聽的話,也要講公眾不愛聽的話,依法依規講清道理……擔任過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的陳先生認為,這場決賽不僅是對參賽代表隊的一次高品質的培訓,也是一堂有益的公共課。因為台下坐著的,還有百餘名各地各部門的“新聞發言人”。

  中國的新聞發言人制度,最早始於1983年,不過那時主要是由外交部實施。新聞發佈真正熱起來始於發生“非典”的2003年。當時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裏,衛生部連續舉辦了67次新聞發佈會。經過此後十幾年的發展,新聞發言人制度已經成了政府管理和服務的必要方式,在政府與公眾溝通中體現出實際價值。特別是面對各種突發事件,不少地方政府的新聞發言人,迅速作出反應,為媒體提供權威性資訊,滿足公眾知情權,有效引導社會輿論,促進事態正常發展。

  但是,也有一些時候一些地方,因為缺乏經驗等,公眾強烈需要真實資訊時,新聞發言人卻不敢發佈或不會發佈,結果不僅沒有將事態引向正確方向,反而引發更激烈的群體衝突,給全局工作及政府與公眾的關係帶來了負面影響。正是從這樣一種現實出發,近年來,全國各地加強了對新聞發言人的培訓。2014年以來,寧波市新聞發言人的培訓,已經實施了去清華大學、國家政治學院、復旦大學等高等學府舉辦高級研修班,在“聚光燈”前讓發言人全方位感知要領等活動,以及這次歷時半年多的“比武”。這些努力值得稱道。

  當下,我們正面臨資訊高度豐富、傳播極其迅速、公眾知情權意識逐漸增強、社會矛盾多變多發的現實,加強新聞發言人隊伍建設,可以説刻不容緩。我們期待這項工作能更有效地推進———培訓手段從重“課堂教育”向重實際歷練發展,培訓內容從注重技巧研習向注重理念轉變,培訓對象從政府機關向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拓展———使我們的新聞發言人在推進社會進步方面,發揮出更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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