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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啟動實施排污權交易 將公開競價拍賣排污權指標

  • 發佈時間:2015-12-15 17:3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南京12月15日電 (記者 崔佳明)12月15日,南京市召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新聞發佈會,發佈會上對外宣佈,今年12月下旬,南京市將首次對排污權指標進行公開競價拍賣,明年1月1日起,排污權有償使用也將開始實施。

  越來越沉重的治污壓力,倒逼政府和污染大戶必須為污染治理引入“活水”,排污權交易應運而生。據了解,南京首次對排污權指標進行公開競價拍賣,也就是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這4種廢氣和廢水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權被納入公共資源交易目錄,作為公共資源進行交易。

  當日與會的南京市環保局、財政局、物價局、政務辦、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部門的負責人在會上説,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其原理是將市場機制引入環境管理體系,利用排污權交易的價格杠桿,充分發揮參與企業的主觀能動作用,鼓勵企業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採取各種手段主動實施污染減排,降低環境資源的佔有成本,從而實現區域排放總量的下降以及環境品質的改善。

  談及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和排污費有何區別時,與會的環保等部門的負責人説,排污費是環境恢復價格,是污染物對環境造成破壞後,污染者對環境損失的補償。排污權有償使用費為環境容量使用權價格,是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確定的條件下,政府出售環境容量的使用權、企業購買排污權指標的費用,是企業佔用排污權指標資源的價格。

  同時,會上宣佈,明年1月1日起,南京市的工業排污單位將實施排污權有償使用,對其有償獲取的排污權,在規定期限內具有使用、轉讓和抵押等權利。排污權指標有效使用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5年,與5年規劃期保持一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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