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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巴黎協定,不止于氣候

  • 發佈時間:2015-12-13 17:46:07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2月13日電(記者蔣國鵬)經過近兩周談判,巴黎氣候變化大會12日晚終於通過全球氣候變化新協定,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安排。面對氣候變化這一重大而迫切的全球性挑戰,與會各方摒棄“零和博弈”狹隘思維,展示出應有的團結與擔當。

  根據這份包含29條內容的《巴黎協定》,各方將以“自主貢獻”的方式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發達國家將繼續帶頭減排,並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援,幫助後者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

  根據協定,各方將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準升高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內,併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全球將儘快實現溫室氣體排放達峰,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

  雖然協定尚待完善和落實,但是毋庸置疑,它體現了各國利益和全球利益的平衡。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説:“各締約方都在關鍵時刻做出了對本國人民有益、對子孫後代負責、促進全世界可持續發展的正確抉擇。”

  作為最大發展中國家,中國一直積極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事業,不僅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迴圈低碳發展,將應對氣候變化融入國家中長期發展規劃,更主動承擔國際責任,積極參與國際對話,支援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

  《巴黎協定》宣示了國際社會決心實現環境友好、氣候適應的可持續發展的堅定立場。從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誕生直至《巴黎協定》達成,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這一全球性挑戰上朝著最終實現合作共贏邁出了重要一步。

  從全球範圍來看,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似乎再難有一種共同的緊迫威脅,促使已經某些習慣於“零和思維”的國家真正團結起來。在這個意義上,《巴黎協定》超越了應對氣候變化威脅本身。正如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所説,我們已經進入全球合作的新時代。“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全球所有國家為了共同目標採取共同應對措施,這曾經無法想像,現在勢不可擋”。

  《巴黎協定》的達成,凸顯了多邊主義對應對全球性挑戰的意義。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努力,也為國際社會加強全球治理,應對恐怖主義、能源安全、糧食安全、自然災害、大規模傳染病等全球性挑戰,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了重要啟示。

  《巴黎協定》不是終點,而是完善全球治理的一個新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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