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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相鄰糾紛成訴訟新熱點

  • 發佈時間:2015-12-12 15:31:51  來源:新民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日常生活中,市民如何避免産生不該有的居住煩惱,出現物業糾紛時該如何維權?為此,上海物業版特開設這一欄目,聚焦居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物業糾紛案例,邀請各方專家進行權威分析和解答。

  ——編者

  屋面天花板水跡斑斑,護墻板霉變發黑,廚房衛生間滴水不斷……

  業主好不容易搬進新巢,舒心的日子過了不久,揪心煩惱的事隨之而來。這些除了有一些房屋品質差造成外墻滲水外,大部分原因是裝修不當引起。這類糾紛已經成為物業管理中的頑癥,在物業相鄰糾紛訴訟中佔了很大的比例。

  案例1

  業主擅自改管道引發水災

  去年6月,某小區大樓1204室的業戶在裝修過程中,擅自將陽臺與房間打通,並在陽臺與房間的地面上鋪了一層地板,而後又將陽臺落水管用磚墻封閉,並將一部分改用橡膠管子連接。由於連接的橡膠管子損壞,一場大暴雨過後,造成雨水漏進地板內,同時該業主樓下1104室業主家出現漏水現象。雨不停地下,1104室陽臺與房間頂部交界處滴水,緊接著向室內蔓延……突如其來的“水災”使1104室業戶損失慘重:臥室傢具、衣物、地板大部分受損。

  隨後,物業公司與居委會一起將樓上、樓下兩位業戶進行協調,由於1204室推卸責任,調解失敗。於是1104室業主以相鄰關係糾紛將1204室業主告上了法庭。針對原被告責任認定上的分歧,法院請了建築專業鑒定機構作了檢測認定和估價機構損失估價:被告違規裝修引發漏水。

  法院根據專業檢測和估價,並經查證後依法認為,被告因違規裝修,侵犯了相鄰業主的權利,給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判決被告恢復下水管道原狀,支付鑒定和估價費,賠償原告傢具、衣物、地板等損失3.5萬元。

  案例2

  業主裝修竟打穿熱水管

  無獨有偶。一業主裝修打穿預埋水管,致地板不停滲水。幾年前,王某買下了東區一處商品房,並與房産商約定,交付房屋的裝飾標準為預埋冷熱水管。去年底,王某發現房間的木地板出現滲水,經檢查,原來預埋在樓板面層中的熱水管上有個圓孔。隨即,他與房産商達成協定:由市房屋品質檢測站進行檢測,鑒定費先有房産商墊付;房産商借給王某外借住宿費1萬元等。今年,王某又向房産商和物業公司各借2萬元住宿費。檢測結果表明,水管上的圓孔是衝擊鑽擊穿造成的。

  王某向法院起訴,認為房産商鋪設的熱水管未加保溫層合套管,不符合有關規定。他進行裝修時,物業公司也沒有提供管線走向示意圖,故房産商應承擔修復費用及補償等。而房産商認為打穿水管的責任在王某本人,並反訴要求他承擔6000元的檢測費、歸還借款。

  法院查證後發現,並沒有規定水管一定要加保溫層,因此王某的説法依據不足,故判決他承擔檢測費,並返還房産商住宿費。同時,在物業公司的調解下,這位業主還賠償樓下業主5000元損失。

  提醒

  家庭裝修需關注隱蔽工程

  給業主提個醒:裝修居室至少也要有五年十年的品質保證。在裝修時,業主不能光顧眼前的富麗堂皇,更要注重室內的隱蔽工程的裝修如上下排水管道,電器線路的敷設等。一些業主為了貪圖便宜,請了無執照、無資質、技術差的“馬路遊擊隊”裝修,給日後埋下事故的隱患。業主即便請正規軍裝修也要加強監理,對隱蔽工程特別關注,尤其防止擅自改變廚房、衛生間的結構和使用功能,在安裝下水道連接頭(如浴缸、水漕面池、馬桶)等時,應規範操作,做到管路合理、連接緊密、無跑冒滴漏、無違章拆移,而且在施工中要考慮好便於日後的維修。避免因裝修不當引發滲漏水,造成對相鄰業主的侵害,引起糾紛。一旦發生事故肇事業主要積極配合物業公司進行勘察,及早發現,及時處理,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給物業公司提個醒:在業主進戶時,物業公司要按照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在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同時,簽定居室裝修協議書,明確居室裝修的禁止行為,特別是對隱蔽工程裝修作出特別警示,要做好這方面的宣傳工作,加強裝修期間的巡查和指導。對已經發生的滲漏水問題,要積極主動做好業主間的協調查驗工作,並及時解決問題,努力化干戈為玉帛,避免業主間矛盾激化。

  上海市物業協會法律顧問 黃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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