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提醒投資者:請不要購買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股票
- 發佈時間:2015-12-11 18:48:0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消息 11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提醒廣大投資者,請不要購買公開銷售的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股票或債券。
鄧舸説,證監會有關派出機構在工作中發現,個別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少數掛牌企業,大部分為跨區域掛牌的企業,在有關仲介機構的協助下,宣稱已經或者即將在區域性股權市場“上市”,向社會公眾發售或轉讓“原始股”,有的還承諾固定收益,其行為涉嫌非法活動;有些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獲得會員資格的仲介機構,還設立“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為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企業以“股權眾籌”名義從事非法發行股票活動提供服務。
對發現的這些涉非行為,證監會有關派出機構及時配合當地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進行了查處。
在此,證監會也提醒廣大投資者:區域性股權市場,名稱一般為股權交易中心、股權託管交易中心、股權交易所,是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監管、主要服務於所在地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的私募證券市場,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採取公開或者變相公開方式發行或轉讓證券,私募證券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企業到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不是到證券交易所“上市”。“如發現有人公開銷售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企業的股票或債券,請不要購買,以免造成財産損失,並請及時向當地政府金融工作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
鄧舸還説,個別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少數掛牌企業和仲介機構從事涉非活動,反映出有關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業務規則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對其掛牌企業和仲介機構的管理存在疏漏。為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規範發展,防範金融風險,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關於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體制和監管職責的規定,證監會已函請各省級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部門切實加強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監管,發現掛牌企業或仲介機構涉嫌從事非法活動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職責,致使非法活動得以産生的區域性股權市場及其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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