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出問題怎麼辦?律師稱商家應先賠付
- 發佈時間:2015-12-10 10:37: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財經12月10日消息(記者王忻)剛剛過去的“雙十一”的熱度還未減,“雙十二”的購物熱潮又被點燃。網購的寶貝們一路過五關斬六將,從賣家的倉庫奔向買家的手中,而這一路馬不停蹄的奔波後,並不總是皆大歡喜。
好不容易到手的快遞被卻發現有所損壞,該由誰來負責?快遞在運輸途中不幸失蹤,該向誰索賠?物業代收的快遞被人冒領,該找誰去説理?雖然網購的火熱催生了巨大的快遞市場,但是快遞服務與消費者的糾紛也日益增多。
快遞丟失或損壞誰來賠?
“雙十一”之前,北京某大學生小偉在網上購買了一個機械鍵盤,賣家第二天就顯示貨物已經發出,之後網上的物流資訊也一直在持續更新中,直到到達了北京轉机站。當小偉以為鍵盤就快要到手了,但是物流資訊卻停止了更新,一直顯示在北京分撥中心,時間長達10天之久。
由於並沒有顯示任何快遞人員的聯繫方式,無奈之下小偉聯繫了賣家,溝通後賣家重新補發商品,而且選擇了另外一家快遞公司。5天后,小偉終於成功收到了商品。
小偉向記者表示,他之所以選擇在“雙十一”之前購買就是為了避開物流高峰,希望可以早點使用。但是,經過了此番週折,小偉從購買到收到商品已間隔半個多月的時間。
為何快遞在北京“轉机”了十多天,小偉猜測可能是快遞丟失了,但是他也未接到任何的通知。幸好和賣家溝通順暢又再次給他補發商品,他才沒有什麼損失,只是浪費了一些時間。
消費者在網購時,有類似小偉這樣經歷的人相信會有很多。快遞在運輸途中丟失,或是收到了快遞但是商品有所損壞,這些情況在所難免。一旦遇到類似的情況,究竟該找誰索賠?
對此,記者採訪了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傳鍇。他指出,如果快遞丟件,説明快遞公司沒能將貨物送到指定的收貨人手中,其行為本身屬於違約行為,應該對貨物的丟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快遞發生損壞,可能是物流的暴力運輸所致,當然也不排除賣家發了次品。
鄭傳鍇表示,以上兩種情況消費者均可以向商家索賠,因為商家並沒有滿足交付貨物的義務,所以先由商家對消費者進行賠付,若是快遞公司在運輸途中導致貨物損壞或丟失,商家可以再找快遞公司進行索賠。
代收快遞損壞誰來賠?
柳女士在“雙十一”期間在網上購買了一些食品,幾天后食品順利到貨,但是由於柳女士白天上班不在家中,便讓物業代收。當下班後柳女士從物業處取回快遞拆開後,發現有一些食品包裝破損,一些因破碎而影響食用。
柳女士聯繫賣家,賣家稱現在商品已簽收,再出現問題誰也説不清問題何時發生,況且這些食品不屬於“7天無理由退貨”的範圍,因此不能退貨。
於是柳女士又找到物業,物業表示,代收快遞不是他們的責任,他們最多幫忙檢查外包裝是否完好,無法拆開檢查。雙方維權都無果後,王女士只能作罷,自認倒楣。
柳女士遇到的情況並非個例,據記者了解,現在很多小區都由物業代收快遞,而且因為代收引發的投訴也成為了網購出現的新問題。因為物業作為第三方介入,但又行使了消費者的簽收權,使得事情變得更複雜,若出現糾紛,各方在舉證方面也存在困難。
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在接受央廣網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物業管理條例中並沒有相關規定,要求物管必須幫業主收取快遞,而且物業並沒有向業主收取代收費用,因此無需承擔責任。
他指出,現在一些小區中也出現了收費的“快遞代收點”,如果業主向其繳納了代收保管費用,並授權其代簽收快遞,那麼物管人員就必須承擔代為保管的職責和義務,假如這一過程中不慎造成快遞丟失或損壞,那麼代簽人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寄快遞出現問題如何索賠?
除了以上網購收快遞時出現的各種問題,消費者在寄快遞時也會遇到一些狀況。
據媒體報道,去年3月,家住山東濱州的趙女士托在青島工作的朋友王先生買了一部手機,她讓朋友通過快遞寄給自己,然而她收到的不是手機,而是一塊磚頭。
另外今年7月20日,在河南鄭州工作的小劉,通過申通快遞給在開封的母親寄了一部700多元的小米手機。當母親打開女兒寄來的禮物後卻驚呆了,因為她收到不是小米手機,竟然是一把大米。
手機變磚頭,“小米”變大米,這種讓人哭笑不得的狀況是遇到了不靠譜的快遞公司。但是,即使是一家靠譜的快遞公司,當消費者在郵寄物品時,也難免會遇到快遞在運輸途中不小心損壞或者被遺失的情況。那麼,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目前而言,選擇保價是萬一發生意外減小損失最有效的辦法。今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公佈的《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到,“快件發生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用戶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金額;對未保價的快件,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
據胡鋼律師介紹,目前各個快遞公司的保價規則不盡相同,行業並未對此進行規範,但是基本會按照“保費=聲明價值X標準服務費率”的計算方法,而服務費率普遍在1%—3%的範圍之間。
假設郵寄一台電腦,如果消費者聲明這臺電腦的價值為5000元,快遞公司的服務費率為3%,那麼計算得出需要繳納保費為150元。保價後一旦電腦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快遞公司則會向消費者賠償5000元。
鄭傳鍇律師表示,如果消費者沒有對物品進行保價,那麼則按照《郵政法》和《快遞條例》來確定損失。現在大部分的快遞公司也多在其快遞單上聲明:對不保價郵件損毀的賠償最高不超過3倍郵費。若有些貴重的物品出現問題,賠償並不能彌補消費者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