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釋放海南昌江核電廠一號機組90%額定功率(熱)控制點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12-10 09:29:54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海南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釋放海南昌江核電廠一號機組90%額定功率(熱)控制點的請示》(海核核安發〔2015〕413號)收悉。
根據《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我國有關核電廠的安全規定及導則,我局組織檢查組于2015年11月25日至27日對海南昌江核電廠一號機組進行了離開90%額定功率(熱)前的例行核安全檢查(檢查報告見附件)。檢查結果表明,海南昌江核電廠一號機組已具備離開90%額定功率的基本條件。我局決定批准你公司按90%額定功率運作要求確認相關係統、設備以及狀態條件,並經環境保護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確認後,可以實施一號機組繼續提升功率的活動。
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技術規格書的要求,進行機組提升功率操作,保證機組運作安全。如果提升功率過程中發生影響一號機組安全的事件,應立即停止提升功率操作,並及時向我局和環境保護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報告。
附件:海南昌江核電廠一號機組90%額定功率(熱)控制點核安全檢查報告
國家核安全局
2015年12月2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機生産力促進中心,蘇州核安全中心 。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5年12月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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