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女兒年齡騙彩禮 財迷心竅父母獲刑罰
- 發佈時間:2015-12-09 14:2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9日訊(記者李萬祥)隱瞞女兒14歲的真實年齡,前後許配給了兩家做準兒媳騙取彩禮。日前,河南省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某東、王某雲有期徒刑六年零四個月,三年零兩個月,並各處罰金二萬元、一萬元。最高法通報了這起典型案例。
經查明,被告人劉某東,男,離異,因先後犯拐賣人口罪、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已入獄三次。2012年出獄後,劉某東經人介紹與離異的王某雲相識後同居生活在一起,王某雲的親生女兒小紅初一輟學在家,與兩人共同生活。2014年9月,劉某東的兒媳即將臨産,兒子卻不在家,而劉某東手裏一點錢也沒有,日子過得緊巴巴的。看著陽光朝氣、有些早熟的小紅,劉某東憑藉以前婚姻詐騙的經驗,再次打起了騙彩禮的主意。於是,劉某東向王某雲講述了騙取彩禮的“美好願望”,共同與王某雲走在了“嫁閨女,收彩禮”的發財之路上,而此時的小紅卻剛滿十四歲。2014年10月和11月,劉某東與王某雲隱瞞女兒係未成年人等真實情況,以給女兒介紹對象、見面定親等理由,分別騙取兩名被害人14萬元、1.27萬元。此外,劉某東自己還單獨為一名張姓男子介紹對象騙取2萬元彩禮。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東、王某雲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多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係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劉某東起主要作用,係主犯,應當按照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王某雲起次要作用,係從犯,應當從輕處罰。鋻於被告人劉某東在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係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劉某東、王某雲在犯罪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情節,牧野區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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