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雙公示”定下時間表明年3月底前實現全覆蓋
- 發佈時間:2015-12-08 01:33:20 來源: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省“雙公示”定下時間表
明年3月底前實現全覆蓋
本報訊(記者 覃岩峰)記者昨日從省發改委了解到,按照國家發改委相關部署,我省將深入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資訊公示(以下簡稱“雙公示”),明年1月底前,鄭州、洛陽、濮陽、許昌、南陽、濟源和蘭考、永城應全面實行“雙公示”,3月底前應實現省市縣三級政府及其部門“雙公示”工作全覆蓋。
按照相關部署,省直各部門12月10日前應至少公示1條資訊,年底前將今年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資訊全部公示,2016年3月底前將去年及以前的“雙公示”資訊全部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公示;新的“雙公示”資訊自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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