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違法處罰資訊全公示
- 發佈時間:2015-12-07 04:33:26 來源:吉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孫淑華)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關分局不斷加大企業違法處罰資訊公示力度,自2014年10月1日施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資訊公示暫行規定》以來,對全部122件市場經濟主體違法經營行為行政處罰案件資訊,近期均同步在企業資訊公示系統、門戶網站、專門網站進行了公示。根據《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資訊公示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被處罰的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的20日內,通過企業資訊公示系統自行公示本行政處罰資訊;當事人逾期不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將責令限期公示;在責令的期限內仍不公示的,將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一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當事人將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轉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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