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聯手保護區域環境
- 發佈時間:2015-12-06 21:29:48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從北京市環保局獲悉,京津冀三地環保廳局日前已簽署《京津冀區域環境保護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明確以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為重點,以聯合立法、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協同治污等十個方面為突破口,聯防聯控,共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品質。“框架協議”明確了未來京津冀三地將率先從十項重點工作實現突破:
聯合立法,在環境保護部領導下,共同編制《京津冀區域環境污染防治條例》。
統一規劃,以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環保規劃》為統領,共同制定大氣、水、土壤和固廢領域的專項規劃,統籌區域污染治理。
統一標準,建立區域協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逐步統一區域環境準入門檻。
統一監測,在國家統一的大氣、水、土壤環境品質監測和污染源監測技術規範的指導下,共同研究確定統一的監測品質管理體系,共同構建區域生態環境監測網路。
資訊共用,建立三省(市)環境資訊共用平臺,共用環境品質、污染排放以及污染治理技術、政策等資訊。
協同治污,針對區域共性污染問題,協同開展大氣、水、土壤污染治理,共同實施生態建設。
聯動執法,針對跨區域、跨流域的環境污染以及秸稈焚燒、煤炭、油品品質等區域性環境問題,集中時間,開展聯動執法,共同打擊違法排污行為。
應急聯動,針對跨區域的環境污染事件以及區域性、大範圍的空氣重污染,建立預警會商和應急聯動工作機制。
環評會商,針對可能對區域大氣環境、水環境産生重大影響的重點行業規劃、園區建設規劃和重大工程項目實施環評會商。
聯合宣傳,針對環境保護領域的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進展、區域環境品質改善情況等開展聯合宣傳。
另據介紹,“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已于11月底在北京啟動,旨在形成有部署、有行動、有標準、相互支援、共同配合的環境監察執法局面,共同打擊區域內環境違法行為,逐步實現三地環保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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