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A股指數熔斷機制可與漲跌停板“和諧相處”嗎?
- 發佈時間:2015-12-05 14:5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上海12月5日電 (繆璐)“再有千股跌停用不著拔電斷網,A股熔斷機制定了”,這一消息一夜傳遍中國資本圈。
經過市場兩周時間的“頭腦風暴”,指數熔斷相關規定4日“新鮮出爐”,並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正式發佈的指數熔斷相關規定中,指數熔斷機制將與漲跌停板制度“並行”,熔斷閾值設為5%和7%兩檔,觸發5%熔斷閾值後將暫停交易15分鐘,尾盤階段觸發5%或全天任何時候觸發7%則暫停交易至收市,熔斷基準指數定為滬深300指數,並採用雙向熔斷方式。
起源於美國的指數熔斷機制,是1987股災之後對股票交易風險的一道“防控線”,而最近一次的觸斷就出現在今年8月24日的“全球股市黑色星期一”,導火索是美國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在開盤後的幾分鐘內下跌超過1000點。
然而在中國A股市場,滬深300指數這樣大幅度的漲跌並不多見,這是由於中國股票市場一直實行10%漲跌停板限制,此次在漲跌停基礎上疊加的5%、7%熔斷機制,從公開徵求意見開始,便備受關注。
而兩者最終得以“並駕齊驅”,中國證監會回應指出,“兩種制度在作用對象、作用原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
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理財研究部聯席總監錢啟敏表示,“漲跌停針對個股,而熔斷機制是針對指數,這是一個雙保險,兩者之間並不互相矛盾和牽制”。
上海金融學院統計系主任、副教授溫建寧指出,熔斷機制與漲跌停板存在“互為補充”的關係,“漲停的時候,一般就買不進了,但逃出不受影響,熔斷機制的實行可有效補充漲跌停板的單方面熔斷”。
從今年股市異常波動的情況看,漲跌停板制度在極端情況下不足以發揮穩定市場的作用,引入指數熔斷機制的必要性也顯得比較突出。溫建寧認為,“在中國A股市場這樣一個以散戶為主的‘情緒化’大環境中,指數熔斷機制顯得尤為必要”。
對於A股而言,盤中“黑天鵝”類謠言很容易讓投資者“左右搖擺”,在錢啟敏看來,“指數熔斷機制將帶來市場的資訊對稱”,暫停交易期間,監管當局可以就盤中觸發熔斷原因進行評估,如果是涉及謠言等情緒面因素,可以進行即時的疏導。
當然,熔斷機制的引入不是一步到位的理想化過程,也沒有統一的做法。
美國市場引入指數熔斷機制後,調整過熔斷閾值、暫停交易的時間,2010年發生“閃電崩盤”後才引入個股熔斷機制。南韓市場在保留已有漲跌幅制度的情況下,在1997年發生金融危機後,先後引入指數熔斷機制和個股熔斷機制,2015年則修訂了指數熔斷機制、漲跌幅限制。倫敦交易所也每隔一定時間就會對個股熔斷的閾值進行評估和更新。
可見,指數熔斷機制即便正式實施,後續還需在實踐中逐步探索、積累經驗、動態調整。作為中國A股“新生兒”的指數熔斷機制,未來“任重而道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