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從存量增量兩方面入手推進PPP工作
- 發佈時間:2015-12-04 21:12:55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江蘇是全國PPP模式先行先試省份,今年,63個省級試點項目正在推介落實中。”為了讓這些項目有條不紊地運作,政府要做哪些事?近日,在江蘇省政府召開的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PPP模式政策新聞發佈會上,省財政廳副廳長宋義武對江蘇近日出臺的《省政府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行了解讀。
PPP模式涉及的項目繁多,有的項目已經開建,但中途缺少資金而需要引入社會資本;有的項目則是政府需要立即開工的,但苦於資金壓力遲遲未建,從而急需社會資本參與進來。“對存量項目和新建項目,PPP模式要量體裁衣。”宋義武説。
為此,《實施意見》提出,對存量項目,積極運用轉讓—運營—移交(TOT)、改建—運營—移交(ROT)等方式,將具備條件的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公共服務項目轉型為PPP項目,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改造和運營,在徵得債權人同意的前提下,將政府性債務轉換為非政府性債務,騰出資金用於重點民生項目建設;大力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與政府脫鉤,進行市場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對已經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市場化運營的,在其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務己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得到妥善處置並明確公告今後不再承擔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職能的前提下,可作為社會資本參與當地PPP項目,通過與政府簽訂合同方式,明確責權利關係;嚴禁融資平臺公司通過保底承諾等方式參與PPP項目,進行變相融資。
而對於新建項目,《實施意見》提出,應優先採用PPP模式,由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財政收支平衡狀況,按照項目實施週期、收費定價機制、投資收益水準、風險分配基本框架和所需要的政府投入等因素,統籌論證新建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逐步增加運用PPP模式的比例,合理選擇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BOO)等運作方式,保證決策品質。
PPP模式涉及範圍廣泛。“江蘇有一套遴選機制,什麼樣的項目能被納入PPP,需要進行綜合的評估。”宋義武説,PPP項目可以由行業主管部門發起,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及行業發展規劃,從新建、改建項目或存量公共資産中遴選潛在項目。PPP項目也可以由社會資本發起,向行業主管部門推薦合作項目。項目發起人應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産出説明、存量公共資産的歷史資料和初步實施方案等資料。經過評估、論證等篩選工作,對符合PPP模式的項目列入PPP項目庫,滾動實施,批次推進。
“對計劃實施的PPP項目,政府部門應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PPP項目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每一年度各地全部PPP項目需要從財政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例不得超過10%。未通過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項目,不得採用PPP模式。”宋義武説。
如何保證政府部門能夠規範地實施PPP項目呢?對此,江蘇省財政廳金融處處長王衛星介紹説,去年以來,江蘇省財政廳先後4次舉辦了全省範圍的PPP專題培訓和項目操作培訓,提升了政府工作人員的能力水準和業務素質。同時,江蘇省財政廳還先後兩次通過省政府採購平臺,選擇了33家知名度較高的諮詢仲介服務機構進入省PPP模式專家機構庫,為江蘇的PPP項目提供指導評估、方案制定、諮詢顧問等專業服務。
《實施意見》還提出,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建立PPP項目實施方案聯評聯審機制,提高審查效率。發展改革、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要優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加快項目立項、規劃選址、用地預審、項目方案核準審批等手續辦理。對實施方案中部門聯合審核時已明確的相關事項,不再重復作實質性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