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金”在新三板創新層
- 發佈時間:2015-12-04 01:30:41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期,證監會發佈新三板展開轉板試點、實施分層制度的消息,股轉公司便緊跟著推出了分層方案具體標準。24日,《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司分層方案》(下稱《方案》)正式落地並公開徵求意見,總體思路為“多層次,分步走”,起步階段將掛牌公司劃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其中,創新層公司將有限進行制度創新試點。
截止到11月30日,掛牌企業達到4385家,總股本達到2463.07億股,成交金額95237.51萬元。雖然掛牌企業眾多,但新三板市場如今正面臨著嚴重的分化現狀,四千多只股票只有極少部分受到關注,另一部分則無人問津,甚至有股票自掛牌以來從未有過交易,淪為“僵屍股”。
對於這一分層制度,中國股權投資基金協會秘書長李偉群認為,有利於讓投資者更客觀地了解和評估這些掛牌企業的投資價值。什麼樣的企業能進入創新層?據全國股轉系統公司副總經理隋強表示,按照前一年年報的情況初步估計,目前新三板能夠進入創新層的企業大約在五六百家左右。機構普遍認為,在分層制度推出之後,優質的企業標的融資效率更高,但我們一直相信,市場不會有全面性充裕的流動性,機會也一定是結構性的,依舊會存在很難獲得市場融資的企業。
對此,李偉群認為,出現兩層之間分化的情況是合理的,將來也會在實踐中及時調整和優化。“現在選擇分兩層可能也要試一段之後才會評估它的優劣,在未來也可能有一些調整和變化。”李偉群説。
據機構測算,2015年上半年,能夠符合創新層的企業,整體凈資産收益率和營業收入分別是14.58%和25.09%,高於創業板的9.73%和23%、中小板的9.36%和8.58%,並且歷史財務數據也顯著優於創業板和中小板。
另一方面,80%的這些企業分佈于多元金融、資訊技術、工業、醫療保健四大行業,考慮到創新層企業在盈利能力、成長能力以及行業結構方面的優勢,未來進入該層次的股票在估值上或將面臨上升機遇。
《意見》還指出,現階段暫不降低投資者準入條件,暫不實行連續競價交易。
目前,新三板投資門檻為500萬元。新鼎資本董事長張馳稱,新三板不降低投資者門檻,正是吸收了A股的教訓。“A股目前85%資金都在散戶手中,導致機構永遠賺散戶的錢,市場是一個資訊不對稱的市場。為了保證新三板持續穩定發展,投資者門檻一定不會降低。”
隋強近日對媒體表示,將建立常態化、市場化的退出機制,制定併發布股票終止掛牌的實施細則,隋強稱“這項工作已經在走程式,很快將實施。”終止掛牌是為了實現市場的優勝劣汰,主要考量為企業主動申請終止掛牌;明確強制掛牌標準,終止掛牌的資訊披露制度;探索建立異議股東的股份回購機制,終止掛牌後符合條件的可以再掛牌。
■專家觀點
實行新三板分層管理制度利大於弊
文·李 勇
11月24日,全中國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佈了關於就《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司分層方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按照該方案規定,在目前新三板起步階段將掛牌公司劃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以後隨著新三板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成熟,再對相關層級進行優化和調整。
在沒有實行分層管理的情況下,正如滬深主機板市場如今依然存在著類似“僵屍股”這樣的壞孩子一般,快速發展高歌猛進之中的新三板市場也存在著良莠不齊的現象,好公司與差公司混為一談,一些優質公司都想轉板去創業板上市。在實施了分層管理制度之後,將部分優質公司納入“創新層”掛牌,同時又在“創新層”積極進行制度創新,並且引入儲架發行制度與授權發行機制,方便掛牌公司再融資,同時通過“大力發展和培育機構投資者隊伍”為“創新層”引入流動性。至此,“創新層”掛牌公司的投資價值就可以得到充分的挖掘。在優秀公司都集中在“創新層”的情況下,“創新層”掛牌公司就會成為投資者關注的重點,如此一來,“創新層”公司轉板到創業板上市的意願就不會很強烈了。從而有效地將一些優質掛牌公司留在新三板“創新層”。
不僅如此,新三板分層管理制度的出臺和落地,還有利於降低投資人資訊收整合本,極大地方便了投資者的投資。因為在新三板分層的情況下,一些好的企業,優秀的公司都會集中在“創新層”,而一些相對平庸,或業績普通甚至虧損的公司就會被安排在“基礎層”。如此的安排,讓投資者對企業的優劣以及企業投資的風險了然于胸,從而降低了因資訊不對稱而給投資者帶來的投資風險,減少了投資成本。
回顧歷史,多數新三板公司未能通過新三板掛牌來實現融資和提升企業品牌價值的初衷,主要是存在著估值、融資與流動性方面的障礙。
相對於主機板市場的充沛流動性而言,新三板市場由於對市場投資者的投資準入門檻有所限制,加上股票公司本身的業績差異較大,使得習慣了主機板市場估值體系的投資者在投資新三板時沒有一個相應的參照估值體系,無法對掛牌公司價值做出相應公允的判斷,其交易價格低於新三板公司持股股東的心理價位。原始股東不願意低價賣出股權,致使很多有意向的股權交易由於對估值的判斷分歧導致無法成交,其後果是掛牌公司股權的流動性近乎為零。
新三板分層管理制度的實行,讓原本處於“盲人摸象”狀態的新三板估值體系逐漸明確,在此基礎上,使得新三板公司的股權交易會逐漸紅火起來,這不僅解決了新三板公司老股東的融資問題,同時也解決了新三板股權交易的流動性問題。
然而,在新三板內實行分層管理制度,有人歡喜有人憂。與進入“創新層”的優質掛牌公司相比較,更多身處“基礎層”的掛牌公司就會鮮有投資者問津,這對於那些業績平庸、企業發展缺少成長性的公司而言,弊大於利。因此,如何在實行分層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讓大量身處“基礎層”掛牌的公司不被市場冷落,這是新三板市場需要直面的一個現實問題。如果這個問題得不到有效的解決,未來將會成為新三板發展的一大障礙。(作者係中興匯金投資研究部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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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創新層分層標準
標準1:凈利潤+凈資産收益率+股東人數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産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標準2: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
(1)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複合增長率不低於50%;
(2)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
(3)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
標準3: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
(1)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
(3)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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