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財稅體制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
- 發佈時間:2015-12-03 09:08:34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南省委、省政府把2015年明確為“財政改革年”。省財政廳對省財稅體制改革進行了頂層設計,即構建“1+X”的制度框架,其中“1”是總體方案,“X”是系列配套改革文件。《關於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意見》作為總體方案,已於今年4月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出臺,決定從收入、預算、體制、資金管理4個方面推進財稅改革,共包括27項主要任務。目前,預算管理、預算公開、預算執行等5個配套改革文件已經印發,政府性債務管理、涉農資金整合等10個專項改革文件也將陸續推出。根據總體方案確定的路線圖,全省財稅體制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認真落實中央改革部署,穩步推進稅費改革試點,實施減稅清費。一是推進資源稅改革。2013年起開展鉛鋅礦石、石墨資源稅從價定率徵收改革試點。去年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今年實施稀土、鎢、鉬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二是推進“營改增”試點。截至今年8月末,全省共有9萬多戶納稅人納入試點範圍,累計實現減稅超80億元,減稅面達98.1%。三是推進收費清理改革。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公示。
加強全口徑預算管理,實現4部預算“統籌、統編、統批、統管”,統一財力配置。將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納入預算,並且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銜接統籌的力度。一是將11項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相關支出;凡是可以通過基金安排的支出,一般公共預算不再安排;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關投向類似的,統一管理辦法,統一分配;結余結轉資金規模超過當年收入30%的部分統籌使用,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二是2015年國有資本收益的15%上繳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以後每年提高3個百分點,到2020年達到30%。三是取消一般公共預算中專款專用,從今年開始,城市維護建設稅、排污費、水資源費等所有專項收入,3年內要實現全部統籌。
實行收入預算彈性控制,重點治理虛增收入行為,力爭形成有品質可持續的收入穩定增長機制。一是在編制2014年收入預算時,在全國率先將收入預算由約束性指標改為預期性指標。二是財政審計聯動,建立對財政收入增長異常地區的常態化核查機制,對虛增財政收入的市縣一律按虛增額度的10%扣減轉移支付。三是建立財力分配與收入品質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明確2015年一般轉移支付增量的20%用於獎勵收入品質改善的市縣。
大幅度壓減整合專項資金,嚴控自由裁量權,提高透明度、規範性和使用績效。針對長期以來專項資金名目繁雜、規模散小、結構固化、效益不高的突出問題,財政採取了4個方面的硬性措施。一是壓減專項數量,集中財力辦大事。二是規範專項資金分配流程,明確審批規矩。三是實行“一個專項,一個辦法”,減少資金分配隨意性。四是充分運用績效評價結果,強化績效為先理念。
預算公開實行負面清單制,涉密事項上清單,清單之外全公開。一是建立涉密資訊清單管理制度,確定了36項預算管理涉密事項,除納入涉密清單的事項外,財政安排的其他所有資金都要向社會公開。二是全面曬政府、部門預算家底和“三公”經費明細。三是所有省級專項資金實行制度辦法、申報流程、評審公示、分配結果、績效評價全過程公開。
試編省級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三年滾動債務預算,對市縣債務風險實行分類分色預警。根據中央債務改革精神,今年湖南省穩步推進地方債自發自還、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試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推動平臺公司轉型等工作,切實加強和規範了政府性債務管理。在深入分析省債務構成和未來發展需求的基礎上,在債務預算編制、風險預警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實踐。一是試編省級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債務預算。二是建立分色預警、精準調控的債務風險預警機制。
綜合運用財政金融政策工具,創建政府股權投資基金,創新財政投融資機制。積極調整財政支援經濟發展的方式方法,對企業由過去的直接補貼和無償補助為主,轉為更多運用股權投資、基金投入、貸款貼息、後補助等市場化支援方式,減少行政干預;對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創新投融資機制,綜合運用財政與金融政策工具,探索組建政府性投資基金。一是籌建鐵路、公路、水利等基礎設施類投資基金。二是設立新興産業發展基金。三是推動全省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四是開展財政專項資金股權投資。
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改進政府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針對養人辦事、機構膨脹、財政負擔沉重的突出問題,財政大力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凡社會能辦好的,儘量交給社會力量承擔,凡通過購買服務能實施的,儘快組織實施。一是系統規劃。提請省政府出臺了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政府購買服務的總體要求和基本規範,鼓勵基層大膽探索。二是先行試點。重點選擇與民生密切相關的保障性住房後續管理等7個項目先行試點,目前各項試點工作進展均比較順利。三是完善配套。制定了2016年省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將“三農”規劃和政策研究等293項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
明年,湖南財政將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推進財稅體制改革:
進一步加大減稅降費力度。按照統一部署實施“營改增”,進一步降低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深入推進財政資金統籌整合。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們將印發近3年工作重點,進一步提高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劃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重,推動建立全口徑政府預算統籌、統批、統編、統管的分配新機制。
擴大市縣安排使用財政資金自主權。市縣對中央和省下達的各類專項轉移支付,可以結合自身情況,在不改變資金大類的情況下,充分發揮資訊管理優勢,將資金自主配置到急需安排的項目,自主確定資金額度,按程式將整合方案報省直相關部門備案。省財政將進一步擴大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提高按因素法分配專項轉移支付的比重,嚴控直接面向縣以下散小項目的直接“戴帽”分配。
在水利、交通領域繼續探索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制度改革。對於全省性的、外部性強、市縣無力承擔的重大項目,以爭取中央支援和省投入為主;對於跨區域、跨流域、受益範圍較廣的重大工程,由省與市縣共同分擔,具體根據不同項目合理確定比例;對於市縣具有資訊管理優勢、資金負擔不重的項目,原則上由市縣自行負擔,省裏給予政策引導和資金激勵,調動市縣開展相關工作的積極性。
借助第三方,運用普遍接受標準對市縣財政運作狀況開展績效信用評價。建立省對市縣財政運作綜合績效考評機制,選擇7大類19項指標,對市縣透明預算、規範編制、優化支出結構、盤活存量資金、加強債務管理、控制財政供養人員、嚴肅財經紀律嚴格進行量化考評。
探索建立既舒緩當前又有利長遠、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債務預算管理與風險防控新機制。一是建立在省政府領導下省級債務管理與控制聯席會議制度。二是結合債務限額管理的政策,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督促市縣消化現有債務,騰出空間建設新項目。三是完善對市縣預警機制。
建立政府性投資基金全生命週期管控機制。出臺《政府性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對基金的設立、審批、期限、資金安排、風險防控到處置收回進行全生命週期的管控。
編制省級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債務預算3年中期規劃。將省級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債務預算拓展到其他領域,並以此為基礎,編制3年財政中期規劃。
同時,財政將綜合協調推進其他各項改革工作:抓好PPP示範項目落地和規範推進;進一步完善政府購買服務相關的政府採購、預算管理等配套政策;進一步完善第三方績效評價機制,加大考核力度;進一步完善投資評審制度,加強資産管理和會計基礎工作等等。在今年財稅改革取得顯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今後的財稅改革要在更精、更深、更細上下功夫。
(作者係湖南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