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國家隊”,怎樣更強大
- 發佈時間:2015-12-02 09:00:00 來源:中國農業資訊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解讀人:農業部部長 韓長賦 採訪人:本報記者 馮 華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正式印發,這是近24年來中央首次出臺全面指導農墾改革發展的專門文件,充分表明瞭新形勢下全面深化農墾改革對推進我國農業現代化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意義。為什麼要出臺這一文件?農墾改革將從何處發力?記者採訪了農業部部長韓長賦。
新時期農墾事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農墾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為承擔國家使命而建立的。從本質上看,農墾是以國有土地為依託、以農業生産經營為主,具有經濟性、社會性和區域性為一體特徵的國有企業。經過60多年的艱苦奮鬥、艱難創業,農墾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支援國家建設、維護邊疆穩定做出了重大貢獻。”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表示。
據介紹,目前農墾耕地面積近1億畝,糧食總産720億斤,商品率高達90%;天然橡膠、棉花、牛奶、糖料産量分別佔全國的45.9%、27.3%、11.6%和6.3%。農墾農業生産規模化、市場化和組織化程度高,抓得住、調得動、應得急,是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産品供應的可靠保障。據測算,全國農墾種植業從業人員每人平均經營耕地約2公頃,遠遠高於農村的平均水準。近年來農墾大型農業企業集團在競爭中快速崛起,已有3家墾區集團年營業總收入超過1000億元。
“儘管成績斐然,但農墾還存在經營機制不夠靈活、社會負擔沉重、政策體系不健全、部分國有農場生産經營困難等問題,需要從中央層面對農墾改革發展進行頂層設計。”韓長賦説,經過多年的改革發展,作為國有農業經濟的骨幹和代表,農墾已經具備了承擔更加重要歷史使命的基礎和條件。
韓長賦表示,農墾改革的成敗不僅關係到國有農業企業改革成敗,關係到國家糧食安全和現代農業發展,也關係到我們能不能打造一支力量與國際跨國公司進行抗衡、取得競爭優勢,更是關係到能否掌握我國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主動權、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大事。可以説,農墾在我國農業現代化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地位不可或缺、作用不可替代,新時期農墾事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農墾改革兼具國有企業和農業農村改革的雙重特性
農墾有其特殊性,韓長賦表示,農墾改革兼具國有企業和農業農村改革的雙重特性,必須按照統籌兼顧、標本兼治、上下聯動、點面結合的原則穩步推進,具體來説就是“堅持一個方向,把握兩個重點,守住三條底線,明確四個定位”。
堅持一個方向,就是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創新體制機制,推動農墾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通過改革把農墾建設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農業企業集團。
把握兩個重點,就是在發展上要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産品有效供給為核心,在改革上要以推進農場企業化、墾區集團化改革為主線。
守住三條底線,就是要始終堅持以農為本,著力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嚴防國有資源資産流失,決不能把國有經濟改沒了、把農業改弱了、把規模改小了。
明確四個定位,就是要努力把農墾建設成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産品有效供給的國家隊、中國特色新型農業現代化的示範區、農業對外合作的排頭兵、安邊固疆的穩定器。
農墾改革路徑確定,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是主要方向
韓長賦介紹,《意見》對農墾改革的思路、原則、目標、措施等方面進行了全面闡述,主要從墾區集團化改革等7個方面對農墾改革進行了系統部署,重點回答了墾區怎麼改、農場怎麼改,以及人員、資産和土地管理體制機制怎麼辦等重大問題。
《意見》明確指出,集團化是墾區改革的主導方向,要推動墾區創新經營體制機制,逐步構建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管理體制,建設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
“全力推進農場企業化改革,著力打造現代農業企業集團,這一改革路徑既契合了墾區發展的實際情況,又是考量國際國內形勢的戰略抉擇。”韓長賦説,“當前迫切需要通過墾區集團化和農場企業化改革,加強優勢資源的集聚整合,圍繞農業戰略産業打造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産業掌控力和社會影響力的現代農業企業集團。”
推動資源要素有效配置,也是此次農墾改革的重要內容。“推進資源要素重組是提高農墾綜合實力和競爭力的關鍵。農墾必須堅定不移推進市場化改革,促進人員、資産、土地等資源要素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韓長賦説。
據介紹,根據《意見》,農墾將構建新型勞動用工制度,同時推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符合農墾特點、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以資本為紐帶打造農業全産業鏈,穩步開展農墾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加大企業上市融資力度。
提出穩步推進農墾土地資源資産化和資本化,是《意見》的一大亮點。土地是農墾最重要的生産資料,而農墾土地資源的資産、資本價值一直未能充分實現。推進農墾改革發展,必須在土地上做文章,管理好、保護好、利用好農墾國有土地。《意見》明確規定,省級以上政府批准實行國有資産授權經營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等農墾企業,其使用的原生産經營性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經批准可以採取作價出資(入股)、授權經營方式處置。同時,《意見》提出有序開展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試點。這是農墾改革創新的亮點之一。
創新國有資本運作和財政資金投入方式
農墾的歷史遺留問題多、包袱重,這次文件出臺了哪些重點政策來支援和推動農墾改革發展?
韓長賦表示,推進農墾改革發展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任務重、難度大,單靠農墾部門的自身力量遠遠不夠。《意見》明確,各地在依法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及公共服務體系等規劃時,要將農墾納入其中並同步組織實施。各級財政要根據農墾管理體制和改革發展需要,穩步加大資金投入,將農墾全面納入國家強農惠農富農和改善民生政策覆蓋範圍。韓長賦解釋,農墾是特殊的企業,不僅支援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適用於農墾,而且各項惠農政策、民生政策也要覆蓋農墾。
此外,《意見》還提出創新國有資本運作和財政資金投入方式。根據《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農墾國有企業要深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開展改組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促進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升國有資本運作效率和效益。以財政性資金為先導設立中國農墾産業發展股權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墾區建設,形成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投入機制,著力提升財政資金投入效果和資本配置運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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