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公佈 2017年取得階段性成果
- 發佈時間:2015-11-28 07:1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到2017年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經濟日報北京11月27日訊(記者顧陽) 國家發展改革委今日公佈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名單,北京市房山區、浙江台州市等59個城市(鎮)被列為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考慮到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與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聯繫緊密,33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中已有19個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北京市大興區、山西省澤州縣、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黑龍江省安達市、上海市松江區、浙江省德清縣、河南省長垣縣、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流市、海南省文昌市、重慶市大足區、貴州省湄潭縣、西藏自治區曲水縣、甘肅省隴西縣等14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也一併確定為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因地制宜地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任務。
據悉,《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于2014年3月正式發佈。當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個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的通知》,將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列為首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目前,第一批64個新型城鎮化試點地區在戶籍制度改革與農業人口轉移市民化、城鎮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與此同時,上述地區在試點過程中也存在舉措不多、改革力度不夠大等問題。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司司長徐林表示,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總體進展順利,但存在不平衡的情況,有些地方試點進展比較好、比較快,有的地方尚緩慢滯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考慮採取相關措施進一步推動試點深入。
他表示,第二批試點地區的選擇,主要按照向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適當傾斜、根據京津冀協調發展要求適當向京津冀地區傾斜、在長江經濟帶地區選擇若干具備條件的開發區進行城市功能區轉型試點,優先考慮改革意願強、發展潛力大、具體措施實的中小城市、縣、建制鎮及符合條件的開發區和國家級新區的原則,鼓勵試點地區將結合本地發展實際,重點突破薄弱環節,積極探索並闖出新路。
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總體實施方案》,第二輪試點的任務重點主要集中在農民工融入城鎮、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城市(鎮)綠色智慧發展、産城融合發展、開發區轉型、城市低效用地再開發利用、城市群協同發展機制、帶動新農村建設等領域。
據介紹,第二批新型城鎮化試點將於2015年底前啟動,到2017年與第一批試點地區同步取得試點任務的階段性成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2018年至2020年,逐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
專家表示,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既利當前又惠長遠,是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的黃金結合點,特別是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推進新型城鎮化將成為最重要的動力和增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