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準入令”其實也是“保護令”
- 發佈時間:2015-11-27 01:32:09 來源:寧波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犁一平
登山需要什麼?除了勇氣、體力、技能和裝備,還得有一張“準入令”。11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告最新修訂的《四川省登山管理辦法》,規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在四川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需要先申請通過批准(11月26日《華西都市報》)。
登山是一種有益於身體健康的戶外活動,也是很多人的興趣愛好。四川規定登山需要“準入令”,聽起來好像是在約束登山愛好者的權利,讓人覺得不爽。但筆者以為,“準入令”其實也是“保護令”,體現出對登山愛好者的關心和服務。因為,要申請“準入令”,登山愛好者就得與有關部門打交道,就有機會得到提醒和專業指導,能夠準備得更充分。而且,有了“準入令”,萬一在登山過程中遇到險情,由於有關部門事前掌握了更多資訊,救援工作就會有的放矢,救援效果也會更好。
從此前媒體的報道看,一些登山愛好者在登山過程中遭遇險境,除了極少部分是因為天氣、氣候的變化導致的外,絕大多數跟登山者擅作主張,私自變更攀登時間、路線、山峰有關。《管理辦法》“把醜話説在前面”,對登山活動予以規範,對登山愛好者來説,雖然麻煩了一些,但多一些事前準備,少一些事中出事,利遠大於弊。鋻於此,登山愛好者應樹立這樣的意識:自覺按規定獲得“準入令”,報告相關資訊,接受諮詢服務及提醒,聽從相關部門的安排。
當前,登山活動方興未艾。服務登山活動,不僅事關登山活動本身,在某種程度上,還是一地綜合形象的展示。如果任由登山愛好者為所欲為,造成險情甚至釀成事故,不僅登山者個人的生命財産遭受損失,對登山活動乃至當地旅遊事業發展也是一種傷害。
無規矩,不成方圓。作為一種戶外探險活動,登山屬於社會治理範疇,政府有理由和權力對之進行管理,更有責任提供服務。“準入令”旨在為登山愛好者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對它,社會應少一些質疑、多一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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