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政策在途 新三板發展尋找新速度
- 發佈時間:2015-11-25 07:03:0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馬婧妤 ○編輯 楓林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下稱“新三板”)不啻為近年資本市場發展的一大持續熱點。在證監會20日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為新三板指明新目標之後,昨日全國股轉公司推出新三板分層方案,並明確了未來一個階段推動市場發展的所有政策安排,這些新政,將推動新三板發展找到新速度。
全國股轉公司副總經理隋強表示,未來全國股轉公司的重點工作將包括優化掛牌審查業務、豐富市場融資品種、完善股票發行制度、提升流動性水準和價格發現效率、完善主辦券商制度、與區域市場運管機構對接、加強市場監管、持續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實施市場內部分層和差異化管理等主要方面。
他透露,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相關機構開展資産證券化業務、掛牌股票質押式回購線下試點等一系列工作已在進程當中,有關業務規則、辦法也已形成初稿。
實施分行業審查 明確審核時限
隋強表示,為進一步優化掛牌審查業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全國股轉公司將梳理優化審查流程,明確各環節時限與工作要求,管控審查時限,提高審查效率。
同時,擬實行分行業審查,並修訂“公開轉讓説明書內容及格式指引”,完善一般行業資訊披露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分行業資訊披露指引。
在促進審查過程公開方面,全國股轉公司將優化全程資訊公開機制,實現申報、反饋意見、反饋回復、審查進程的全程公開公示。同時強化監管,規範主辦券商推薦業務底稿存管方式,在目前紙質留痕的基礎上,建立推薦業務底稿電子化存管平臺,制訂配套規則,實現推薦業務的過程留痕、電子見證和雲端存儲,該項措施將於2016年上半年開始實施。
隋強説,按照申報即披露,披露即擔責的監管要求,對未能勤勉盡責,導致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申請掛牌公司、仲介機構及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全國股轉公司將直接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推動公開發行債券試點
根據《意見》,新三板發展需進一步完善融資功能,就此,全國股轉公司擬從債券、資産證券化産品、優先股等諸多方面入手豐富新三板市場的融資品種。
具體而言,全國股轉公司將發展適合中小微企業的債券品種,制訂併發布“非公開發行債券業務細則”,實現掛牌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並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轉讓,在此基礎上研究擴大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範圍,結合市場分層研究推動掛牌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試點。據悉,目前《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業務細則(試行)》已起草完畢。
同時,“資産證券化業務指引”已經形成初稿,將服務相關機構開展資産證券化業務並將資産支援證券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轉讓;新三板還將分步開展掛牌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試點,初期先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開展線下試點,線下試點的方案和配套規則已基本完成。
在目前可以依規發行優先股的基礎上,新三板還將完善優先股的規則體系和技術支援,制訂優先股發行備案文件的審查要點和審查工作流程,加快優先股轉讓涉及的技術系統開發測試等工作,儘快實現優先股的轉讓功能。
引入授權發行 放開新增股東35人紅線
除豐富融資品種外,新三板市場還將優化股票發行機制,建立一個更高效的股權融資體系。
為優化股票發行定價機制,新三板鼓勵公司在取得掛牌同意函的同時,採取路演、詢價、網上發行等方式向合格投資人發行股票。並將在遵循市場化原則基礎上,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明確對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發行的管理措施。
在此基礎上,新三板還擬引入一年內股東大會一次審議、董事會分期實施的授權發行機制。在證監會修訂《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後,將放開掛牌同時發行新增股東人數35人限制的基礎上,並配套制訂“掛牌同時股票發行業務規定”,鼓勵公司在取得掛牌同意函的同時向合格投資者發行股票。
據悉,若放開發行人數限制,針對發行後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全國股轉公司還需將配合證監會明確具體操作措施。
增加價格穩定機制 發展多元投資者
對於《意見》所提提升新三板市場流動性水準和價格發現效率的要求,隋強介紹,下一步全國股轉公司將從發展多元投資者、完善多元化交易機制、強化主辦券商交易組織者職責等三方面入手開展工作。
具體而言,一是將配合證監會穩步推進擴大機構投資者隊伍和投資規模,豐富投資者類型,做好相關配套支援工作。
二是適應掛牌公司差異化較大的特點,完善多元化交易機制。包括:增加價格穩定機制,促進市場公開轉讓價格的有效性,預防市場價格劇烈波動和操作失誤導致的“烏龍指”事件;建立盤後大宗交易制度和非交易過戶制度;改善並大力發展做市轉讓方式;建立轉讓意向發佈平臺,為投資者更便捷地發佈轉讓意向尋找交易對手,開展詢價和談判提供支援,促進更便利地達成交易。
隋強稱,目前全國股轉公司正在進行數據測算和制度評估,下一步將修訂“股票轉讓細則”及配套指引,開展交易支援平臺的改造工作。
三是強化主辦券商交易組織者和流動性提供者功能,建立做市商綜合評價激勵機制,完善做市商考核制度和內部風險隔離制度,促使做市商提高做市水準、積極報價以及提高對掛牌公司的服務品質等。
允許券商設立子公司展業
在加大主辦券商管理方面,《意見》提出了要求券商設立專門的一級部門,或設立專門子公司開展新三板業務的要求。將推薦、做市、研究等新三板相關業務放在同一部門,無疑有利於證券公司實現對業務的統籌管理,形成全産業鏈服務體系。
對此,隋強表示,允許證券公司設立專業子公司開展新三板相關業務與要求設立專門的一級部門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推動證券公司將新三板相關業務的人員配置、考核和激勵機制與傳統業務區分開來,更好地實現業務協同。
他説,全國股轉公司將在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統籌考慮專門一級部門、專業子公司的具體安排,修訂“主辦券商管理細則”等配套自律規則。同時,以不影響業務開展為原則,確定過渡期安排。
此外,針對《意見》強化主辦券商工作職責、完善做市商監管的要求,全國股轉公司還將修訂“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工作指引”,制訂“主辦券商執業品質評價辦法”、“主辦券商推薦業務評價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主辦券商激勵約束機制,引導主辦券商創新完善業務鏈條。
將與符合條件的區域性市場對接
證監會《意見》明確新三板作為獨立市場並不孤立的地位,提出應與區域性市場、創業板市場形成有機聯繫。
按照新三板市場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將實施符合條件的區域市場運管機構開展推薦業務試點及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試點。
展推薦業務試點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符合國發38號文、國辦發37號文要求,持續規範經營,且所在地區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工作通過部際聯席會議驗收;二是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管理機構的控股股東須已獲得新三板推薦業務備案;三是在資本、人員、制度等方面準備充分,具備從事推薦業務所需的專業能力和風險管理水準。
全國股轉公司將配合監管部門制訂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管理機構開展推薦業務的管理規則,明確具體條件和日常管理要求。對試點開展推薦業務的區域市場運管機構,將參照主辦券商進行管理。
隋強表示,全國股轉公司還將在證監會的統籌安排下,積極配合推進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試點工作。
將建退出機制 明確終止掛牌細則
據悉,為進一步加強新三板監管,全國股轉公司將依法建立常態化、市場化的新三板退出機制,制定發佈“股票終止掛牌實施細則”,完善市場優勝劣汰功能。
該退出機制所涵蓋的主要考慮有:掛牌公司可根據自身發展戰略和風險評判,在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式後,主動申請終止股票掛牌;明確強制摘牌標準,完善終止掛牌的資訊披露制度;探索建立異議股東股份回購機制、相關責任主體問責機制和賠償機制。
與此同時,全國股轉公司將完善自律監管規則體系,創新監管方式。
包括:按照規則監管的總體要求,制訂“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細則”等規則,明確不同業務條線自律監管重點及監管要求,壓縮違規情形甄別和採取自律管理措施的自由裁量空間,提高對市場違規行為的應對效率,並適時啟動對業務規則的全面評估修訂工作;適應海量市場的監管要求,推進基於大數據的電子化監控系統建設,提高違法違規線索的及時發現能力,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有異動必有反應、有違規必有查處。
嚴格執行賬戶實名制
針對《意見》持續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的要求,隋強介紹,全國股轉公司將完善投資者適當性業務規則,落實主辦券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責任,嚴格執行證券賬戶實名制規定。
同時,還將加快構建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的差異化資訊披露制度體系,修訂“資訊披露細則”,逐步制訂“特殊行業的資訊披露指引”。
另外,據其介紹,全國股轉公司還將制訂“掛牌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掛牌公司資訊披露負責人資格考試方案”等制度,督促掛牌公司建立健全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完善新三板市場的公司治理機制,提高資訊披露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