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篩選創新層企業擬實行三種並行標準
- 發佈時間:2015-11-25 01:33:1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電 全國股轉系統24日發佈《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司分層方案》的徵求意見稿,方案提出將把市場分為基礎層和創新層,明年5月將按3種並行的分層標準,自動篩選出符合條件的創新層公司。
第一種分層標準是: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産收益率不低於10%;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第二種分層標準是: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複合增長率不低於50%;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第三種分層標準是: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掛牌公司在達到上述任一標準的基礎上,還須滿足最近3個月內實際成交天數佔可成交天數的比例不低於50%,或者掛牌以來完成過融資的要求,並符合公司治理、公司運營規範性等共同標準。
“掛牌公司分層的本質是掛牌公司風險的分層管理,其實現方式是制度的差異化安排。”全國股轉系統公司部總監孫立説,通過分層,將對不同層級掛牌公司實施差異化的服務和監管。
在差異化服務方面,創新層市場將以提高市場效率為核心持續推進制度創新,優先進行融資制度、交易制度的創新試點。具體措施包括,建立儲架發行制度和授權發行機制等。
在差異化監管方面,創新層將要求適度提高資訊披露的時效性和強度,進一步完善治理結構和建立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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