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轉系統詳解哪些公司可以直接進入創新層
- 發佈時間:2015-11-24 16:58:4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消息 11月24日,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和《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加快完善市場制度體系和服務功能,審慎推進市場創新,提高風險控制水準,根據市場發展的現狀和需求,全國股轉系統在前期研究調研基礎上,制定了掛牌公司分層方案。
據方案內容了解到,新三板上市企業能進入創新層將有三個標準,在達到上述任一標準的基礎上,須滿足最近3個月內實際成交天數佔可成交天數的比例不低於50%,或者掛牌以來(包括掛牌同時)完成過融資的要求,並符合公司治理、公司運營規範性等共同標準。
已掛牌公司2015年年報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後,全國股轉系統根據分層標準,自動篩選出符合創新層標準的掛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實施。具體標準如下三條:
?標準一:凈利潤+凈資産收益率+股東人數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産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標準二: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
1)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複合增長率不低於50%;
2)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
3)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
標準三: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
1)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
3)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此外,新掛牌公司滿足創新層準入條件的,將直接進入創新層。準入標準的適用:標準一,選擇適用標準一進入創新層的企業,須取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在全國股轉系統公開轉讓的批復。標準二,選擇適用標準二進入創新層的企業,應補充提交一年期審計報告。標準三,選擇適用標準三進入創新層的企業,應當在掛牌前一次性向六家(含)以上的做市商發行股票或者掛牌同時發行股票,以本次發行價格作為市值的計算標準。
具體操作流程:企業在申報掛牌時,全國股轉系統根據分層標準就該掛牌公司是否符合創新層標準自動判斷,符合創新層標準的掛牌公司,直接進入創新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