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網店要在首頁公示經營許可
- 發佈時間:2015-11-24 13:29:21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濟南11月22日訊(記者 李鋼) “餐飲和流通兩證合一要達到什麼標準才行?”“食品網店證怎麼辦?”隨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兩證合一,具體審查細則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近日,省食藥監局就我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對網際網路食品經營者辦證條件進行了規定。
根據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以及與其配套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原來分屬不同部門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將實行“兩證合一”。但由於各自實際情況不同,各地並不是同時實現兩證合一。例如,省城濟南就是自11月1日啟用的新申請系統。但由於相關實施細則還未最終確定,不少審查細則仍沿用原有標準。
近日,省食藥監局正式對外公佈《山東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實施細則(試行)》(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徵求意見。有關單位、組織、個人如有修改意見,可于2015年11月25日之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直接向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反饋意見,郵箱:sdspltc@sdfda.gov.cn。
“網上外賣能申請辦證嗎?需要什麼條件?”早在11月2日的時候,濟南市民劉先生就曾到所在地行政審批大廳食藥窗口諮詢。
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的《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無實體門店經營的網際網路食品經營者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固定的食品經營場所或貯存場所,核查人員能現場核查網店、網頁的,也能發證。並且明確無實體門店經營的網際網路食品經營者,不得申請所有食品制售項目以及散裝熟食銷售。
此次我省公佈的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就對“食品網店”進行了明確規定。細則對三種不同情況的“網店”都做出了規定:
食品經營者同時通過實體門店和網際網路從事食品經營的,除相應條件外,還應當具有可現場登錄申請人網站、網頁或網店等功能的設施設備,供許可機關審查。食品經營者在其網站首頁或者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
無實體門店的網際網路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固定的食品經營場所,符合相關要求的人員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還應當具有可現場登錄申請人網站、網頁或網店等功能的設施設備,供許可機關審查。
無需食品貯存場所的網路食品銷售商,申請時應當提交與生産商或供應商關於貯存、運輸協議的複印件。無實體門店經營的網際網路食品經營者不得申請食品制售項目以及散裝熟食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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