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有補貼 裝備好推廣
- 發佈時間:2015-11-24 06:39:18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以市場化方式降低了用戶風險,實現了財政資金扶持效應的放大,更重要的是將有力地促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推廣與應用。
在試點過程中,應對發現問題及時進行反饋,不斷探索保險業在更廣領域和更深層面服務國家戰略
“目前,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已初見成效,投保項目實現量費齊漲。”中國保監會發展改革部相關負責人日前披露,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全國共出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保單88筆,保費總額3.1億元,保險總額115.4億元。其中,三季度共出保單46筆,環比增長77%;保費收入2.2億元,環比增長225%;保險總額85.3億元,環比增長247%。
為推動我國重大技術裝備創新應用,今年3月,財政部、工信部、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隨後,保險業首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共保體正式成立並開始運作。半年多以來,隨著投保效果的逐步顯現,市場需求不斷激發,企業投保熱情逐漸高漲,投保項目明顯增加,政策紅利持續釋放。
中央財政首度補貼
“這是中央財政首次在工業領域實行保費補貼,也是繼農業保險之後,中央財政採取保費補貼方式支援的第二大類保險險種。”保監會發展改革部發展規劃處處長高大宏表示,每年財政部從中央財政預算中拿出專項資金,用於首臺(套)專項保險保費補貼(保險費率上限3%),對投保企業所需繳納的保險費給予80%的補貼,連續補貼時間按照保險期限據實核算,上限不超過3年。
當前,全球正處於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的關鍵時期,我國製造業迎來趕超的重要機遇窗口期。然而,我國裝備製造業與世界先進水準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特別是重大技術裝備應用推廣直接影響了我國裝備製造業的轉型和升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應運而生。
“險種的核心是利用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激發保險功能,降低用戶風險,加快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推動裝備製造業發展。”首都經貿大學保險係教授庹國柱認為,考慮到我國保險市場還不發達,目前適宜通過財政補貼引導建立保險補償機制,以市場化方式分擔重大技術裝備用戶使用風險,特別是市場初期應用風險。
激發保險機製作用
“政策最大的特點是激發市場機制的作用。”庹國柱稱,事實上,從國際經驗看,對廣泛的商用領域用戶,大多數國家也是通過商業保險機制分擔用戶風險,從機制上解決用戶使用問題。
“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具有價值量大、創新性強、風險大等特點。因此,試點期間鼓勵保險公司自主組成共保體開展試點工作。”高大宏介紹,鋻於推廣初期市場可供借鑒經驗較少,保險公司對業務模式不熟悉等情況,保監會指導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平洋財險等9家業內較具實力的財産保險公司組建成立了國內首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共保體,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用”原則進行承保,並以統一的綜合保險條款簽訂保險合同。目前,共保體內運作機制已基本理順,展業情況良好。
同時,試點期間,符合要求的保險公司也可以單獨承保,確保市場充分競爭。
“一方面,通過適當財政資金補貼,引導裝備製造企業投保和保險公司承保,以市場化方式降低用戶風險;另一方面,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實現財政資金扶持效應的放大。”庹國柱説,利用保險功能建立重大技術裝備風險防控機制,將裝備市場與保險功能有效對接,符合保險作為社會生産和生活穩定器的定位。
生産方投保 購買方受益
在補償方面,政策打破了傳統的“誰投保誰受益”的保險補償模式,採取生産方投保,購買方受益的做法,保險公司直接將賠款補償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購買方,成為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與其他傳統保險産品相比最大的不同。“這將大大增強設備購買方信心,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庹國柱認為。
另外,制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也體現了政府對重大技術裝備發展的引導。《目錄》中所列裝備的選擇,一是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培育發展及傳統産業轉型升級的需要,是當前國民經濟建設和國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裝備;二是節能、節材、環保效果突出,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的裝備;三是首次進入市場推廣階段的重大技術裝備産品。
“在政策推進過程中,保監會也收到了一些問題反饋,呼聲主要集中在提高補貼比例、增加補貼頻次,擴大目錄範圍,增加保險種類等方面。”高大宏表示,相關部門將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深入研究,進一步加強對共保體監管指導,持續發揮保險在科技創新中的功能作用,不斷探索保險業在更廣領域和更深層面服務“中國製造2025”、服務國家創新驅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