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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國有土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 發佈時間:2015-11-21 06:34:18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國有土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穗國房挂出告字〔2015〕59號

  經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以掛牌方式出讓1宗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一)其他出讓條件如下:

  1、競買人或其控股股東須為廣州市的民營企業。

  2、競得人須在廣州市註冊成立,並辦理工商註冊及稅務登記。

  3、土地項目建成後,受讓人自持物業不得低於項目計算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的70%,自持物業必須整體確權,不得分割銷售(含預售和現售),其餘物業中需無償移交8000平方米辦公用房給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作安置房。

  (二)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具體情況及要求可參閱:《成交確認書》(樣本)、《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樣本)、《競買須知》及相關規劃文件,規劃指標要求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規劃部門最新批復執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其他組織均可申請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

  競買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法人、其他組織參加競買的,應當符合房地産市場外資準入和外匯管理的規定。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有嚴重違反土地出讓合同、閒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記錄的,及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係的法人、其他組織,均不得參加本次競買。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時間:2015年11月21日至2015年12月10日

  (二)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1日至2015年12月10日

  (三)繳交保證金時間:2015年11月21日至2015年12月10日17時

  (四)網上掛牌時間(網上報價時間):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21日15時

  (五)限時競價時間:2015年12月21日15時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廣州土地礦産網上交易系統(http://tdkc.gzggzy.cn/home.html)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才能登陸系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二)《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須知》、《CA數字證書辦理指引》、《廣州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操作手冊》等相關資料競買人可以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並認真閱讀。

  (三)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並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五)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系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審核後置;申請人網上報名時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六)競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後,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可以人民幣、港幣或美元支付。競買保證金交納時間以實際到達系統提示的銀行賬號為準。(開戶單位: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行詳見網上交易系統提示的銀行賬號)

  (七)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八)網上交易結束後,競得人在網上列印《成交通知書》,並於2個工作日內持競買申請時所提交的紙質文檔及相關原件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資格確認,資格審核結果將在2015年12月24日前確認其競得資格。

  (九)競得人應在接到競得資格確認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與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並與我委簽訂《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于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www.gzggzy.cn)土地礦産專欄及我委網站的土地交易資訊中瀏覽(網址:www.laho.gov.cn)。

  六、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繫電話:28866000;聯繫人:沈小姐、楊小姐、蔣先生;聯繫電話:83908043;聯繫人:吳小姐。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

  201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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