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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出臺新舊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銜接規定

  • 發佈時間:2015-11-19 10:26:26  來源:中國財經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修訂後的《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確保新舊制度順利銜接、平穩過渡,促進新制度的有效貫徹實施,近日,財政部制定了《新舊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明確規定2015年年終結賬採用按原制度辦理年終轉賬和結賬,按新制度記入新賬的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各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應當嚴格按照新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報會計報表。

  財政部要求,各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應當按照本規定做好新舊制度的銜接。相關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根據原賬編制2015年年終轉賬後的科目餘額表。二是按照新制度設立2016年1月1日的新賬。三是2015年年度終了後,原賬中各會計科目餘額按照本規定進行調整,按調整後的科目餘額編制科目餘額表,作為新賬各會計科目的期初餘額。原賬中各會計科目是指原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以及按照財政部印發的有關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補充規定增設的會計科目。四是根據新賬各會計科目期初餘額,按照新制度編制2016年1月1日期初資産負債表。

  同時,相關資産、債務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新制度規定,于2015年12月20日前向財政總預算會計提供核算反映股權、債權、債務等所需的相關資料。及時調整會計資訊系統。各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應當對原有會計核算軟體和會計資訊系統進行及時調整,正確實現數據轉換,確保新舊賬務的有序銜接。(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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