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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稱幫忙專騙留守老人 行騙42起獲利7萬元

  • 發佈時間:2015-11-19 06:20: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利用平時向村裏鄰居打聽到的資訊,冒充留守老人在外打工子女的朋友,先後行騙42起,獲利7萬元。近日,洋縣男子因犯招搖撞騙罪、詐騙罪被洋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3000元。

  今年3月,洋縣馬暢鎮安巷村的張女士正在家裏忙碌,突然來了一名中年男子,自稱是兒子的朋友。張女士便邀請對方進屋喝茶,其間,該男子稱,張女士的兒子犯了法,要在戒毒所裏關兩年,他過來幫忙辦手續,需要2350元。

  雖然兒子確實曾進過戒毒所,但張女士還是覺得男子説的有些蹊蹺,開始並沒有相信。但隨後,男子稱自己和張女士兒子關係非常好,願意先墊付1000元。張女士便答應,其餘的錢她來出。該男子錶示同意,隨後,張女士給了對方1500元。

  男子拿到錢後,看到張女士家院子裏停著一輛電動車,於是,又對電動車打起了主意。男子要張女士把電動車借給她,自己回去看看母親,隨後就還回來。見男子遲遲沒返回,張女士便心急了,第二天報了案。

  根據張女士的描述,警方發現騙子作案手法與前段時間的多起案件如出一轍,推測這幾起詐騙案可能是同一人所為。隨後,警方根據線索,將嫌疑人丁某抓獲,並移送起訴。

  法院審理查明,45歲的洋縣男子丁某在2009年7月因犯招搖撞騙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3000元,2012年10月減刑釋放。2015年3月,丁某又因涉嫌詐騙罪被該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並於次月執行逮捕。

  法院認為,被告人丁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先後詐騙作案42起,騙取他人財物價值達71500元,數額巨大。鋻於此案被告係多次詐騙作案,且騙取對象為老年人,加之其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犯原罪,屬累犯。據此,法院依照《刑法》有關規定,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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