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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條例徵求意見 行業人士稱踩一次罰5萬過嚴

  • 發佈時間:2015-11-17 19:4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趙珂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這幾天,很多“剁手族”開始陸續收到在今年“雙11”下單搶購的商品。自從有了“雙11”之後,每年的這段時間,各家快遞公司都面臨巨大的壓力,暴力分揀、倒賣毀棄包裹之類的現象屢屢發生。

  此前,一段手機拍攝的視頻在網路上廣泛傳播,展現的是一個大型轉机倉庫裏工作人員分揀包裹的場景。從畫面上可以看到快件被高高拋起,又重重摔在地上,引發關於暴力分揀的爭議。就在今年“雙11”過後,“拋扔分揀快件”在不少快遞營業點依然可以見到。

  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公佈《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從即日起至12月15日向社會公示徵求意見。中國快遞諮詢網首席顧問徐勇説,這一條例具有國家層面的法律效力:

  徐勇:國家關於快遞行業的立法有幾個層次,全國人大通過的《郵政法》是上位法,國務院層面制定的法律叫中位法,還有就是各部門制定的法規,叫下位法。國務院發佈會快遞條例的特點是,國務院下屬的相關部門都有責任協助相關執法。

  2014年我國快件量躍居世界第一,總數超過146億件。而與此同時,快件安全和用戶資訊安全隱患大、快遞市場秩序不規範等問題日益突出,快遞業立法已迫在眉睫。順豐速運公共事務部高級專員辜謙表示,他們已經看過了《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的內容,順豐將在適當時候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在《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中,有不少引起廣泛關注的條款。例如:“未定期銷毀快件運單,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

  再如,“拋扔、踩踏快件,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可責令停業整頓”;“冒領、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他人快件,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天天快遞網路總裁徐建國認為,對於還在成長過程中的快遞公司來説,這些處罰規定顯得過於嚴厲:

  徐建國:如果是由於業務高峰,我們可能會踩到快件,這和惡意的踩踏有本質區別。而且在整個實施過程中,應該循序漸進,如果踩一下馬上就罰企業5萬、10萬,企業壓力太大。能不能這樣規定,比如第一次發現,罰3千,損壞物品照價賠償,如果再發現就重罰。

  徐建國表示,我國快遞行業普遍實行加盟經營模式,的確存在經營秩序不夠規範,服務品質較低、責任界定不清、安全隱患大等問題。但是,這些加盟公司往往也都是個人創業的小企業,需要得到政府的扶持。

  《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裏除了與公司相關的內容,也有很多直接關係到消費者利益的條款。根據總結,一共有以下7個方面:

  1、實名制,以後你發快遞不能在叫“靖王妃”或“吳彥祖老婆”了;2快遞要驗視;3、你的資訊不會被洩露4、誰再扔你快遞,你就用法律跟他“死磕”;5、你的快遞不會被私拆;6、快件丟損可獲賠償;7、投訴後,7日內有答覆。

  根據我們的調查,快遞行業對於實名制有不同意見,有業內人士認為不應強制推行。中國快遞諮詢網首席顧問徐勇説,實名制的有些具體規定可能會導致用戶隱私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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