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條例公佈:快件延誤或短少 企業承擔連帶責任
- 發佈時間:2015-11-16 13:4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11月16日公佈《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及説明全文,向社會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兩個以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採用統一的商標、商號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的,要向用戶提供統一的跟蹤查詢和投訴處理服務。因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造成用戶合法權益損害的,相關企業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據中國經濟網了解,2014年全國快件量突破146億件,躍居世界第一。我國快遞業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亟須通過立法予以解決,加強對快遞市場的監督管理。比如,大量末端網點的辦照成本很高、基礎設施薄弱;危害公共安全、快件安全和用戶資訊安全的事件時有發生;企業、用戶之間對一些權利義務關係存在爭議。
徵求意見稿明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管理單位等應當為企業投遞快件提供便利;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機關、社區、校區、廠區管理相關規定。
為切實保護用戶資訊安全,徵求意見稿規定,企業要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快件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定期銷毀快件運單;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洩露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資訊。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資訊洩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向所在地郵政管理機構報告。
徵求意見稿明確,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驗視後要作出驗視標識;用戶拒絕驗視的,企業不得收寄。企業受用戶委託長期、批量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與用戶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安全保障義務。
針對加盟經營服務糾紛多的問題,徵求意見稿規定兩個以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採用統一的商標、商號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的,要向用戶提供統一的跟蹤查詢和投訴處理服務。因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造成用戶合法權益損害的,相關企業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徵求意見稿,企業應當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檢查設備,並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對快件進行安全檢查,在寄遞過程中發現違禁物品要依法處理。
為了減輕快遞企業發展經營網路、佈局設點的成本,徵求意見稿規定,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設立的快遞末端網點,自設立之日起20日內向所在地郵政管理機構備案,可不辦理營業執照。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徵求意見稿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非機動車從事快件收寄、投遞業務的,該非機動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依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進行登記,並遵守城市道路通行規範。
此外,為了落實好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要求,徵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了監督管理部門開展重點監督檢查的內容,增加了以“雙隨機”(隨機確定檢查企業和實施檢查的人員)為核心的日常抽查制度,補充了監督檢查的具體措施和職責,完善了處理用戶投訴舉報的相關規定,對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2月15日前,通過登陸中國政府法制資訊網,寄送信函或發送電子郵件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