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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和國企違規次數激增法律風險上升明顯

  • 發佈時間:2015-11-16 08:10: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萬學忠余瀛波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金融業和國企違規次數激增 法律風險上升明顯

  法制日報社和中國政法大學企業法務管理研究中心15日在京聯合發佈《2015中國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披露,對2600多家上市公司的測評結果顯示,2014年金融行業和國有企業違規次數激增,北方省份的上市公司法律風險高於南方省份。

  按行業排序,金融業由2013年的第30名上升至2014年的第4名,法律風險上升幅度非常明顯。統計發現,金融業訴訟次數和凈涉案資産的大幅度增加,訴訟次數由2013年的5719次增加到2014年的13544次,凈涉案資産由2013年的596.36億元增加到2014年的931.69億元。《報告》分析,涉案次數的增加可能與多元化經營密切相關。從各行業來看,金融業多元化程度最高,從事多元化經營的公司數佔行業公司總數的91.30%,遠高於55.33%的市場均值。

  房地産業雖然從事多元化經營的上市公司也很多,超過100家,但2014年的法律風險指數較2013年大幅下降,由2013年的第6名下降至2014年的第33名。統計發現,房地産業高管責任、違規次數大幅下降,高管責任由10人下降到2人,違規次數由9次下降到4次。

  2014年進入測評的2628家公司中,第一大股東是國有法人的有1009家。2013年國有法人出現違規73次,被追究高管責任73人,發生訴訟5210次。2104年出現違規181次,被追究高管責任101人,發生訴訟11184次,分別是上一年的248%、138%、215%。

  各類上市公司2013年共計出現違規184次,被追究高管責任207人,發生訴訟7860次。2014年共計出現違規376次,被追究高管責任323人,發生訴訟15876次,與前一年相比均顯著增加。2014年分別是2013年的204%、156%、202%。上市公司的合規運營壓力明顯加大。

  按地域分析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發現,全國內地省市中,寧夏、青海和山西三省市上市公司的法律風險指數最高,分別比整體均值高了40.00%、23.14%和17.18%;北京上市公司的法律風險指數最低,比整體均值低了8.24%。

  如果把考察時段拉長(2011年—-2014年)會發現,北方省份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相對水準普遍高於南方省份,部分省份(如內蒙、黑龍江)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的相對狀況處在不斷的惡化過程之中。南方省份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相對水準普遍低於北方省份,部分省份(如四川、雲南)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的相對狀況處在不斷的改進過程之中。

  研究還發現,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越低,企業債信用評級越高,股票收益率越高,分紅可能性越大。

  測評結果顯示,鄭州煤電四川雙馬萬通地産是主機板法律風險最低的三家上市公司;中小板的前三甲被思美傳媒信立泰海思科摘得;創業板方面,創意資訊東方財富東華測試三家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最低。

  《報告》發佈之後,2015中國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管理高峰論壇舉行,與會專家圍繞“合規管理與國企改革”的主題展開了深入研討。

  法制日報社社長邵炳芳出席會議並致辭。邵炳芳指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吹響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號角,明確提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各類市場主體包括上市公司,無疑是法治中國建設的主力軍。上市公司法律指數研究報告,為上市公司檢視自身的依法治企工作提供了參照,指出了不同行業法律風險管理的軟肋,客觀記錄了中國上市公司法律風險及其防範能力的變化,對上市公司、監管者、投資者決策均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邵炳芳説,鋻於這項研究對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獨特價值和推動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的積極意義,法制日報社與中國政法大學將長期合作下去,發揮各自優勢,提升研究成果的科學性、指導性,擴大研究成果的應用。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任興洲、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會長郭鋒發表了主題演講。

  出席會議的還有: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宣傳局局長盧衛東、法規局副局長張華,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常保國,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副會長畢曉穎,中國法學會會員部主任張所菲以及來自100余家上市公司的相關負責人。

  法制日報社總編輯伍彪主持會議,法制日報社副社長周秉鍵出席。

  房地産業雖然從事多元化經營的上市公司也很多,超過100家,但2014年的法律風險指數較2013年大幅下降,由2013年的第6名下降至2014年的第33名。統計發現,房地産業高管責任、違規次數大幅下降,高管責任由10人下降到2人,違規次數由9次下降到4次。

  2014年進入測評的2628家公司中,第一大股東是國有法人的有1009家。2013年國有法人出現違規73次,被追究高管責任73人,發生訴訟5210次。2014年出現違規181次,被追究高管責任101人,發生訴訟11184次,分別是上一年的248%、138%、215%。

  各類上市公司2013年共計出現違規184次,被追究高管責任207人,發生訴訟7860次。2014年共計出現違規376次,被追究高管責任323人,發生訴訟15876次,與前一年相比均顯著增加。2014年分別是2013年的204%、156%、202%。上市公司的合規運營壓力明顯加大。

  按地域分析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發現,全國內地省市中,寧夏、青海和山西三省市上市公司的法律風險指數最高,分別比整體均值高了40.00%、23.14%和17.18%;北京上市公司的法律風險指數最低,比整體均值低了8.24%。

  如果把考察時段拉長(2011年—2014年)會發現,北方省份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相對水準普遍高於南方省份,部分省份(如內蒙古、黑龍江)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的相對狀況處在不斷的惡化過程之中。南方省份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相對水準普遍低於北方省份,部分省份(如四川、雲南)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的相對狀況處在不斷的改進過程之中。

  研究還發現,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越低,企業債信用評級越高,股票收益率越高,分紅可能性越大。

  測評結果顯示,鄭州煤電、四川雙馬、萬通地産是主機板法律風險最低的三家上市公司;中小板的前三甲被思美傳媒、信立泰、海思科摘得;創業板方面,創意資訊、東方財富、東華測試三家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最低。

  《報告》發佈之後,2015中國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管理高峰論壇舉行,與會專家圍繞“合規管理與國企改革”的主題展開了深入研討。

  法制日報社社長邵炳芳出席會議並致辭。邵炳芳指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吹響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號角,明確提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各類市場主體包括上市公司,無疑是法治中國建設的主力軍。上市公司法律指數研究報告,為上市公司檢視自身的依法治企工作提供了參照,指出了不同行業法律風險管理的軟肋,客觀記錄了中國上市公司法律風險及其防範能力的變化,對上市公司、監管者、投資者決策均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邵炳芳説,鋻於這項研究對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獨特價值和推動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的積極意義,法制日報社與中國政法大學將長期合作下去,發揮各自優勢,提升研究成果的科學性、指導性,擴大研究成果的應用。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任興洲、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會長郭鋒發表了主題演講。

  出席會議的還有:國務院國資委宣傳局局長盧衛東、政策法規局副局長張華,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常保國,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副會長畢曉穎,中國法學會會員部主任張所菲以及來自100余家上市公司的相關負責人。

  法制日報社總編輯伍彪主持會議,法制日報社副社長周秉鍵出席。記者萬學忠余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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