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佈居民階梯氣價 一檔氣量提到350立方米
- 發佈時間:2015-11-12 14:09:00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個房産證對應一個居民戶 多人口家庭可申請增加基數
今天上午,市發改委發佈居民階梯氣價政策,與之前聽證方案相比,一般生活用氣第一檔氣量由330立方米提高到350立方米,氣價保持每立方米2.28元不變,覆蓋87%的居民家庭;對於大家關注的多人口用氣問題, 6人(含)以上的家庭,可憑居民戶口簿或居(村)委會提供的實際居住證明申請增加150立方米的一般生活用氣氣量基數。該階梯價格制度將從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今天上午,市發改委已經在網站公佈階梯氣價政策,燃氣集團也將出臺實施細則。
方案
以方案二為基礎優化執行
在之前提交聽證會討論的兩個方案中,大多數聽證會參加人支援方案二,8位聽證會參加人建議增加氣量基數,保障多人口家庭用氣。在綜合考慮各方面意見後,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政策以方案二為基礎進行優化後執行。
優化後的居民階梯氣價方案為:對於居民家庭一般生活用氣(炊事、生活熱水),第一檔用氣量為0—350(含)立方米,氣價維持每立方米2.28元的現價;第二檔用氣量在350—500(含)立方米之間,每立方米2.5元;第三檔用氣量為5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9元。
解讀
一檔氣量增加20立方米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經專業調查公司統計,在炊事和洗澡均為居民剛需的情況下,北京市每人平均年用氣量近70立方米,將方案二的一般生活用氣第一檔氣量由330立方米提高到350立方米,相當於5口之家的平均用氣水準,可以使得居民用戶覆蓋率由85%提高至87%。對於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多人口家庭用氣問題,在政策中也予以明確,人口6人(含)以上的家庭,可憑居民戶口簿或居(村)委會提供的實際居住證明,申請按戶每檔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一般生活用氣氣量基數。
壁挂爐額外增加採暖氣量
壁挂爐採暖用戶在執行居民一般生活用氣分檔氣量的基礎上額外增加採暖用氣氣量。第一檔用氣量為0—1500(含)立方米,氣價為每立方米2.28元;第二檔用氣量在1500—2500(含)立方米之間,氣價為每立方米2.5元;第三檔用氣量為2500立方米以上,氣價為每立方米3.9元。
學校暫不執行階梯氣價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文件要求,現行執行居民氣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城鄉社區居委會公益服務設施等非居民用戶,暫不執行階梯氣價,標準按照每立方米2.3元執行。居民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
為及時反映天然氣市場價格變動情況,北京市將建立居民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聯動公式統一調整居民各檔用氣價格。調整方案報市政府審定後,對外公佈實施,不再另行聽證。
因本市燃氣經營企業配氣成本變化,需要對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的,經價格聽證會聽證,並報市政府審定後,對外公佈實施。
據了解,居民階梯氣價將從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以日曆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計量週期,用氣量在年度週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孫文文J192
快訊
天然氣集團上午出臺細則
本報訊(記者葉曉彥)記者今天上午從市燃氣集團獲悉,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京發改【2015】2521號)有關要求,本市居民用戶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實施細則今天上午出臺,今天下午市民可以在市燃氣集團官方網站和發改委官方網站上查詢詳情。
實施細則顯示,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産證明對應為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産證明的,以燃氣經營企業為居民安裝的燃氣表為單位。預購買氣量的卡表用戶,結算週期內按用戶累計購氣量執行階梯氣價。後付費的抄表用戶,每三個月入戶抄表一次,結算週期內累計用氣量超過階梯氣量分檔基數後,即開始實施階梯加價。
對於抄表計費的居民用戶,按每個日曆年內每次抄表的累計用氣量執行階梯氣價;跨年抄表時,以1月1日為劃分點,根據劃分點前後用氣天數及日均用氣量,分段計算上年用氣量及當年用氣量。人口為6人(含)及以上的家庭,用戶可憑居民戶口簿或居(村)委會提供的實際居住證明及本人有效聯繫電話,到市燃氣集團所屬各分子公司營業網點辦理多人口用戶分檔氣量基數核增手續,即時生效,有效期為2年(到結算年的年底前均有效),到期後用戶需重新申請。
實施階梯氣價後,當房屋租賃人發生變更時,雙方應自行就氣量與氣價計算及合理分擔問題通過租賃協議予以確定。市燃氣集團將延續氣量累計,不因房屋租賃人發生變更重新核算階梯氣量分檔基數;當房屋産權人發生變更時,用戶可憑《房屋所有權證》、戶主身份證及有效聯繫電話到市燃氣集團所屬各分子公司營業網點進行登記備案,重新為用戶核定階梯氣量分檔基數。
舉例
1.跨年度週期及跨檔計費
某管道天然氣抄表計費用戶,該用戶未申報多人口。
1、2015年10月10日抄表示數220,2016年1月1日起實施階梯氣價,2016年1月抄表時因用戶家中無人未見表,2016年4月12日抄表示數450,本次用氣量450-220=230立方米,本期用氣天數185天,日均用氣量為230立方米÷185天=1.24立方米/天。
根據年度週期分段計費,其中:2015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用氣量為82天×1.24立方米/天=101.68立方米,氣費為101.68立方米×2.28元/立方米=231.83元;2016年1月1日至4月12日,用氣量為230立方米-101.68立方米=128.32立方米,在2016年度週期第一階梯用量範圍內,氣費為128.32立方米×2.28元/立方米=292.57元。
以上合計,該用戶本期氣費共計:231.83元+292.57元=524.4元。
2、2016年7月抄表時又因該用戶家中無人未見表,11月15日抄表示數704,本次用氣量704-450=254立方米。2016年度週期累計用量254立方米+128.32立方米=382.32立方米,其中:第一階梯用量350立方米,第二階梯用量382.32立方米-350立方米=32.32立方米。本抄表週期該用戶用量254立方米,其中:第一階梯用量350立方米-128.32立方米=221.68立方米,第二階梯用量254立方米-221.68立方米=32.32立方米。
該用戶本期氣費:第一階梯221.68立方米×2.28元/立方米=505.43元,第二階梯32.32立方米×2.5元/立方米=80.8元。
以上合計,該用戶本期氣費共計:505.43元+80.8元=586.23元。
2.一戶多人口
某管道天然氣抄表計費用戶, 2016年1月10日抄表示數540,4月10日抄表示數750,本期用氣量750-540=210立方米,此時第一階梯剩餘氣量為350立方米-210立方米=140立方米。
該用戶5月6日申報了多人口,該戶階梯氣量每檔增加150立方米,7月6日抄表示數955,本期(4月10日至7月6日)用氣量955-750=205立方米,由於該用戶已申報了多人口,此時該用戶本結算週期第一階梯剩餘氣量為500立方米-210立方米-205立方米=85立方米。
由於該用戶是2016年5月6日申報的多人口,根據有效期為2年的原則,該用戶多人口的有效期到2018年底。
3.新發展用戶
某管道天然氣壁挂爐採暖用戶2016年3月新通氣,該用戶未申報多人口。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階梯氣價, 2016年3月新通氣,該用戶2016年階梯全部用量按照全年階梯氣量分檔基數全額提供用戶。即:第一檔氣量為0至1850立方米(含),第二檔氣量為1850至3000立方米(含),第三檔氣量為3000立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