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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擦玻璃墜亡還需披露更多資訊

  • 發佈時間:2015-11-12 02:31:08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家之言

  無論相關官員的具體死亡原因是什麼、是否涉嫌其他內幕隱情,都應該盡可能地充分公開相關資訊,給公眾一個“交代”。

  最近接連發生兩起官員非正常死亡事件,先是柳州市長落水死亡、隨即恩施財政局長跳樓死亡。沒想到,11月9日上午11時左右,吉林省蛟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郝壯,自市公安局6層辦公室失足墜亡。蛟河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事件係意外事故,郝壯是在擦玻璃時失足墜亡。當時他的秘書也在辦公室,“摔下去的時候過去拉已經拉不住了”。而郝壯遺體已于11日火化。

  相比其他官員的非正常,“擦玻璃時意外失足墜亡”,引發網民的疑問。其一,在秘書在場的情況下,何需局長“親自擦玻璃”?其二,現在已經入冬,東北天寒地凍、滴水成冰,這樣的天氣怎麼會擦玻璃?其三,如果死亡原因只是“擦玻璃時失足墜亡”,那麼,這位局長應該屬於“因公殉職”。對一名因公殉職的“市委常委”級別領導,喪事何至於會辦得如此匆忙?以上幾點,都有些不符合常理。

  從以往的許多案例來看,官員非正常死亡事件背後,並非一定都有什麼“貓膩”。因此,局長當然可能因“擦玻璃”而“意外失足墜亡”,但是,為何需要局長親自擦玻璃?當天現場發生了什麼?相關的視頻監控資料、屍檢鑒定報告、在場秘書的證詞等,是不是需要向公眾交代一下。

  一位重要政府官員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決不只是一件只屬於官員自身的私事,同時也是一件公眾有權充分了解知情的公事。因此,無論相關官員的具體死亡原因是什麼、是否涉嫌其他內幕隱情,都應該盡可能地充分公開相關資訊,給公眾一個“交代”。而從官員自身以及政府本身的角度,這種對官員非正常死亡資訊的充分公開,實際上同樣也是十分必要的,哪怕事實真相就是“擦玻璃失足墜亡”,也應該讓公眾看到更多資訊。這不僅有利於還那些真正意外死亡官員一個清白,也有利於維護政府公信力。

  □張貴峰(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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