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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保監局連發12道罰令 劍指人保財險違規

  • 發佈時間:2015-11-11 07:2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1日訊 前日,湖南保監局一日內連發12張罰單,受處罰機構均為人保財險支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其中,人保財險耒陽支公司2013年存在多起“編制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行為,其與時任耒陽支公司管理層的7位員工累計收到8張罰單。湖南保監局對耒陽支公司合計罰款19萬元,其7位員工均被警告,並累計罰款20.4萬元。

  人保財險衡南支公司因2013年多承保能繁母豬和育肥豬,被湖南保監局處以罰款15萬元,時任衡南支公司的3位相關管理人員亦分別被湖南保監局警告並罰款。

  耒陽支公司連“吃”8張罰單

  經湖南保監局核查,人保財險耒陽支公司2013年存在多起違法違規行為,構成《農業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編制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行為。對此,湖南保監局連開8張罰單(湘保監罰[2015]49、52、53、54、55、57、58、59號),對人保財險耒陽支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處以警告並罰款。

  具體來看,2013年人保財險耒陽支公司計算書號為CHSJ201343048100000265、被保險人為耒陽市泗門洲鎮灘洲村村民委員會等9筆水稻保險賠案賠款共計138,713.6元,其中擴大損失賠付27,240元用於返還代墊的農戶應自繳部分的保費;計算書號為CHSJ201343048100000407、被保險人為曹文輝等5筆水稻保險賠案賠款共計16,288元,其中擴大損失賠付14,480元用於解決2012年伍恢華等7人的商品林保險賠款。

  此外,人保財險耒陽支公司2013年還有多項虛假列支費用行為。其中包括2013100200000797號記賬憑證中,列支印刷費40,800元,實際用於印刷農業保險有關材料的費用為2,500元,其餘38,300元為煙酒招待費用;憑證號為2013080200000667等6份記賬憑證中,在農業保險費用中列支招待費、車輛使用費9478元,經查,該部分費用實際用於發放車輛保險電銷業務送單費;憑證號為2013080200000666等16份記賬憑證中,人保財險耒陽支公司列支車輛使用費、招待費19361元,實際用於發放車輛保險電銷業務送單費。

  對此,湖南保監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人保財險耒陽支公司合計罰款19萬元。同時對時任人保財險耒陽支公司經理傅平、副經理梁耒洪、副經理譚志平、副經理陳小紅、農險部經理伍小松、農險部副經理何亮亮和綜合部經理陳丹均給予警告,並分別罰款3.6萬元、3萬元、1.2萬元、3.4萬元、3.2萬元、3萬元和3萬元。

  衡南支公司多承保能繁母豬和育肥豬

  湖南保監局表示,人保財險衡南支公司2013年出具保單號為PIQH201343040000001904、PIQH201343040000002947、PIQH201343040000001903的能繁母豬保險保單,共承保羅某等3位養殖戶能繁母豬2,088頭。經查,承保時上述3位養殖戶實際養殖能繁母豬1,915頭,多承保能繁母豬173頭,涉及保費10,380元。

  衡南支公司2013年出具保單號為PITY201343040000000091的育肥豬保險保單和2014年出具保單號為PITY201443040000000120、PITY201443040000000100、PITY201443040000000126的育肥豬保險保單,共承保劉某等4位養殖戶育肥豬20,528頭。經查,承保時上述4位養殖戶實際養殖育肥豬19,266頭,多承保育肥豬1,262頭,涉及保費34,200元。

  湖南保監局表示,人保財險衡南支公司上述行為構成《農業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編制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行為,處以罰款15萬元。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人保財險衡南支公司在規定時間內申辯稱,多承保能繁母豬和育肥豬,存在養殖大戶誤報、生豬存欄動態性等原因,也存在因工作人員工作疏忽而造成的誤差,絕對不是故意“編制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行為,懇請免予處罰。但湖南保監局認為,公司不是故意編制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不屬於不予處罰的法定情節。因此,對其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同時,對時任人保財險衡南支公司副經理張銘麟、農險部經理助理蔡向陽和農險科科長蘇海明,湖南保監局均給予警告,並分別予以罰款3.2萬元、3萬元和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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