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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來鄭州北區房租漲了一成左右

  • 發佈時間:2015-11-11 03:36:41  來源:鄭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根據政府相關部門的計劃,今年年底鄭州市區包括陳寨、廟裏、張家村等要開始拆遷,40萬“鄭漂”將再尋住處,是否會引起該區域新一輪房租上漲?鄭州晚報記者昨日實地採訪發現,村民們房屋出租、租戶生活都很平靜,不過今年以來房租確實在上漲,平均漲幅在10%左右。鄭州晚報記者 胡審兵

  動向

  陳寨等城中村要拆完

  昨日上午,鄭州晚報記者來到陳寨實地調查。大街上、村子裏人來人往,租房戶也都是正常租房,記者沒有找到要拆遷的通知資訊。以租房者的身份,記者來到緊靠文化路不遠的另一租戶陳先生家裏。看到有人前來租房,陳先生連忙過來招呼:“來來來,我帶著你看看我的房子,合適你就租。”記者上了電梯,跟著陳先生上上下下看了3個樓層的房間。“我這標間月租是750塊錢,押金300塊錢,交房租非常靈活,一次交一個月。”陳先生説。看到記者想再看看其他房子,陳先生表示,“要租,700塊錢一個月。年底要拆的話,大街上肯定到處貼通知了,到時再搬走就行。再説了,即使拆,租戶也不會有啥損失,多收的房租會退給你,你這房間放的東西,估計一輛三輪車都拉完了。”

  不過,根據金水區相關負責人的介紹,目前,金水區三環四環間,還剩八個城中村,分別是陳寨、廟李、張家村、劉莊、高皇寨、柳林、沙門和梨園村。到今年年底,金水區轄區內的所有城中村改造和合村並城將完成,完成後,金水區將共拆遷79個村莊,拆遷面積7688.9萬平方米,騰出土地52010.3畝,解決群眾安置住房2025萬平方米、經營房3404萬平方米。

  房租

  城中村拆遷帶動周邊房租上漲

  雖然陳寨等城中村要拆遷的通知或者行動,記者沒有看到。作為鄭州市區城中村改造最後的幾個村莊,拆遷也將是遲早的事。而每次拆遷引起的人流轉移,通常都會引起臨近房租上漲。豫港房産副總經理夏新坡告訴鄭州晚報記者,前一段時間老鴉陳城中村拆遷時,就引起了附近房租的上漲,周邊的城中村裏面的小標間月租從400元左右漲到700元,商品房小區的房租漲幅也在30%左右。

  北環中方園路附近的一家仲介負責人表示,通常情況下,一個城中村拆遷改造,原來租住在這個村子裏的人會向附近的城中村或者商品房小區轉移,進而帶動這些地方房租的上漲。

  搜房網向鄭州晚報記者提供的數據也顯示,今年以來陳寨及以北區域的租房價格總體上一直在上漲。監測數據顯示,譬如新北站周邊區域,1月1日一居室月租金1436元,到了6月1日為1546元,10月1日為1617元;汽配大世界周邊區域,1月1日二居室月租金2144元,6月1日為2265元,10月1日為2395元;陳寨城中村區域,1月1日二居室月租金2250元,6月1日2472元,10月1日略下浮為2458元。測算數據表明,這些區域10月1日的月租金比1月1日漲幅在6%~12%;而三個區域周邊的住宅小區月租金同期漲幅更多,達到13%~23%。

  提醒

  從“二房東”租房要注意風險

  房屋託管公司,又名“二房東”,或者被稱為“包租婆”,目前在房屋租賃市場上越來越活躍。鄭州晚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鄭州市場上,做房管託管的仲介機構,擁有的房源最多能達到1萬套,排在前幾位比較高的仲介,託管的房源也都能達到幾千套。

  房屋託管公司是如何操作的呢?一家有房屋託管業務的仲介機構負責人楊先生告訴記者,前幾年房租比較低的時候,有人願意給房東交一到三年不等的低房租,通常房東的房子都是毛坯房,“二房東”託管後進行簡單裝修後以較高的租金對外出租,這種操作方式一般來説風險不大。

  據了解,現在市場普遍流行的一種方式是房屋託管公司 “交3押1”,即託管公司給房東交3個月房租押1個月房租,租房人給“二房東”也是以這樣的方式交房租,只是通常的行業慣例是“二房東”給房東交房租的時間會延後兩個月再交;還有一種方式是“二房東”給房東通常交10個月的房租,而可以向租房戶收12個月的租金,從而賺取兩個月的房租收益。

  國內一些地方發生有房屋託管公司卷錢跑路的情況,鄭州今年上半年也發生過這樣的事例。對此,鄭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租房者可登錄鄭州房産租賃網查詢相關房源資訊,同時查詢該仲介機構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合法,爭取與房東簽訂租賃協議,並在房管部門辦理租賃備案手續,以便發生出租糾紛時可以用作維權的依據。

  正在找房的租房戶 鄭州晚報記者 馬健 圖

  11月起國家取消

  房屋租賃手續費

  鄭州已暫停收取

  等最新政策出臺

  本報訊 財政部、發改委10月份發佈消息,自1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和暫停徵收包括房屋租賃手續費等在內的3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記者昨日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獲悉,鄭州市已經暫停徵收這項費用,後續怎麼執行正在等省裏進一步出臺政策,預計很快就有消息。

  據了解,有關房屋租賃手續費要追溯到2002年。當時,原國家計委、原建設部發佈《關於規範住房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住房交易手續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由經批准建立的房地産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服務,辦理交易手續時收取。這裡的住房交易手續費包括住房轉讓手續費和住房租賃手續費。按照該通知要求,住房租賃手續費按套收取,收費標準為每套100元,由出租人承擔。以上收費標準為最高限額。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住房交易量及經濟發展狀況,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據介紹,目前鄭州市房屋租賃手續費收取標準分為住宅和非住宅。其中,住宅手續費分為4個檔次,每套50平方米以下(含50)的,每宗20元;每套51~80平方米以下(含80)的,每宗50元;每套81~200平方米以下(含200)的,每宗80元;每套200平方米以上的,每宗100元。非住宅租賃手續費的收取標準為租金額的1%進行徵收。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取消房屋租賃手續費,對住宅出租影響不大;對非住宅出租影響會大一些。鄭州晚報記者 胡審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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